教诲部科技司关于第二批高档学校科技成就转化和技能转移基地认定功效的公示
教诲部科技司关于第二批高档学校科技成就转化和技能转移基地认定功效的公示
按照《高档学校科技成就转化和技能转移基地认定暂行步伐》(教技〔2018〕7号)和《教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档学校科技成就转化和技能转移基地认定事情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14号)的有关要求,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诲厅(教委),新疆出产建树兵团教诲局,有关部分(单元)教诲司(局),下属各高档学校自主申报,经通讯评审和答辩评审,拟认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当局等5个处所和北京大学等24个高校为第二批高档学校科技成就转化和技能转移基地。现就基地依托单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应。以单元名义反应的须加盖本单元公章,以小我私家名义反应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接洽电话。反应环境的书面意见请于2020年8月10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至教诲部科技司,过时及匿名反应不予受理。
通讯地点: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诲部科技司(邮政编码:100816)
接洽电话:010-66092082
附件:第二批高档学校科技成就转化和技能转移基地拟认命名单
教诲部科技司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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