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低速电动车受欢迎也存争议,产业发展路在何方?(2)
2018年以来,经过5年多的规范和行业洗牌,在技术进步推动下,四轮低速电动车已向驾乘智能化、高端化方向发展,产品品质有了很大提高。未来,四轮低速电动车的路该怎么走?社会上出现两种声音:一些人认为应该正视需求,积极引导产业发展。另一些人则认为四轮低速电动车安全隐患大,应限制上路。
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秩序大队四级高级警长张家驯表示,低速电动四轮车并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不具备按照机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和强制保险的条件,一旦上路行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对此卢勇并不认可。“理论上来讲,从配置、安全保障上看,四轮电动车的事故率应该是比较低的。为什么二轮、三轮低速电动车可以有生产许可证,四轮低速电动车却不能有?”卢勇认为,没有权威部门公布的四轮低速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率与二轮、三轮低速电动车以及汽车的对比分析数据,不足以说明其安全性较低。
如何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卢勇建议,可以借鉴二轮电动车标准制定和治理历程,在牌照、路权方面进行分级管理,理顺产业发展、百姓需要、道路交通和社会治理的关系,构建四轮出行多元生态。“应当把四轮低速电动车定义为乘用车新的品类,发挥我国四轮低速电动车产业链完整、产品竞争力强等优势,引导企业坚持创新,实现产业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卢勇说。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菅从进则表示,从立法角度看,对于四轮低速电动车这样的“新生事物”的管理和引导,涉及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应更具灵活性和适用性。对四轮低速电动车要实现从生产设计、销售、运行、矛盾纠纷化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制化,并将其纳入法治规范。
“可以考虑将审批权限下放给地方政府,允许各地方根据自身交通状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四轮低速电动车的路权限制政策,更好满足群众需求。”菅从进说。
(责编:杨曦、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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