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19条”为高质量发展蓄力
不久前,证监会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进北交所稳定发展和改革创新,加快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系统合力。
《意见》有什么主要内容?针对哪些问题提出了具体举措?将会给资本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回应关切——
聚焦难点给出“优化解”
连日来,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的工作人员奔赴全国各地,宣介解读北交所深化改革政策,并就地方政府、中小企业如何用好用足改革红利提出建议。
对北交所的工作者们来说,更愿意把《意见》称为给北交所的“深改19条”。这样可以让各类企业和投资机构更直观地了解北交所比较优势、上市公司特点以及投融资机会。
对于市场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深改19条”均给出了“优化解”——在流动性方面,北交所开市以来日均成交10亿元左右,年化换手率200%左右。尽管北交所流动性水平完全符合中小市值股票流动性特征,一些关键指标还优于境外交易所的可比板块,但也有一部分市场人士基于沪深交易所的情况,认为北交所的流动性水平需要提高。对此,《意见》将改善市场流动性作为重点,提出优化发行上市安排、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更好发挥做市商和融资融券制度功能等一系列举措,为流动性改善提供有效支撑。
在投资者方面,北交所与上交所科创板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一致,但是北交所有557万投资者开户,科创板则有近1000万投资者开户。为此,《意见》从促进投融两端动态平衡与结构优化入手,提出“提高对潜在投资者和已开户投资者的吸引力”,专门就加大力度引入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年金等中长期资金,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作出安排;同时支持地方发挥投资引领作用,设立面向北交所市场的创投、并购、投资等专项基金。
截至10月8日,北交所上市公司达222家,总市值超2600亿元,上市公司数量是开市时的近3倍,体现了“更早、更小、更新”的服务特色。《意见》强调要优化发行上市安排,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快聚集一批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特别是“稳妥有序推进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在发挥好新三板持续监管优势和规范培育功能的基础上,优化新三板挂牌公司申报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要求;针对实践中对北交所上市公司来源于“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的创新层公司”有不同理解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挂牌满一年”的计算口径。
北京证券交易所总经理隋强认为,《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北交所市场建设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超预期的改革举措,明确了北交所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在政策举措方面,既包含市场期待的投资者适当性调整、转板制度推进、新股发行制度优化,也包括引入IPO制度、启动北交所证券代码独立号段、深化三四板对接等问题。《意见》发布当天,北交所同步推出了包括优化上市准入、转板安排等在内的首批8项具体举措,其他事项后续将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渐次落地。”隋强说。
综合施策——
打造投资融资良性循环
北交所上市公司累计公开发行融资超440亿元,平均每家融资2亿元。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近年来一大批创新成色足、成长潜力大、符合北交所条件的优质企业相继涌现,需要更加畅通、便利的直接融资渠道。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解读《意见》制定出台背景时表示,北交所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将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紧密结合起来,助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以下工作举措:
——加快高质量上市公司供给。有效改善新增上市公司结构,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安排。
——稳步推进市场改革创新。持续丰富产品体系,改进和完善交易机制,调整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加强多层次市场互联互通,扩大投资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