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为建设金融强国筑牢安全底线
岁末回首,今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在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夕,“感知2023中国经济‘脉动’”系列报道,围绕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3年经济工作的部署、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重点,以及记者全年的采访调研,挖掘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等实践,全方面展示我国经济保持恢复向好的发展态势。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发展和安全,是做好金融工作的关键所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保障。
2023年以来,防范化解风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银行业共处置不良资产1.9万亿元,截至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61%,拨备覆盖率207.89%,资本充足率14.77%,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94%。延长房地产“金融16条”实施期限,指导金融机构用好3500亿元专项借款、2000亿元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当前,我国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金融机构经营整体稳健,金融市场平稳运行,高风险金融机构无论是数量还是资产规模在金融系统的占比都很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我国有独特的政治和制度优势,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这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最大底气、最大保障和最大支撑。完全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以改革增活力、以发展解难题、以增量盘存量,妥善应对各类金融风险挑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牌成立。人民网记者 杜燕飞摄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
当前,在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日渐清晰、金融创新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如何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是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
今年以来,我国加大了金融监管体制改革。2023年5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揭牌成立;2023年7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31家省级监管局和5家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以及306家地市监管分局统一挂牌。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党中央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以来,系统改革组织架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探索改进监管方式,努力为全面提升监管质效奠定良好基础。”李云泽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货币金融系教授何平表示,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改变了原来按照机构、产品和市场来划分的分业监管,可以实现全方位监管,避免“监管空白”现象,有利于统一相关制度制定,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监管,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