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财经眼)(3)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4-28 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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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全国首个全灾种、广覆盖、长周期综合性巨灾保险在河北落地。据介绍,该综合性巨灾保险实现所有自然灾害全覆盖,为灾害损失提供共计20亿元的风险保障,也实现全省群众保障全覆盖,体现巨灾保险普惠性;签订5年期保险合同,以长周期储备增强巨灾风险应对能力;创新建立高赔付回调保费的回溯机制,在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的同时,确保巨灾保险试点可持续、可复制。

  “这有利于充分利用保险金融工具的杠杆作用,为灾害事件应对提供更多更有力的资金支持,迅速调动商业保险公司的资金和准备金储备,减少政府财政波动和对社会民生的影响。”于泽说。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认为,加快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还应加快建立健全巨灾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并探索建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的巨灾保险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推动提升巨灾保险覆盖面。

  专家表示,由于重大自然灾害往往造成较大损失,对巨灾保险承保机构而言,面临较高的风险定价、风险管理挑战,也面临较大的偿付能力压力。对此,一方面,金融领域应加强与应急、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分析历史灾情数据,完善更加符合我国实际的巨灾风险模型和风险数据库等行业数字基础设施,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快多种金融工具协同配合,例如通过发行巨灾债券,对灾害损失提供风险保障,筑牢“再保险+保险风险证券化”双支柱巨灾风险分散体系。

  “将会同有关部门分两步推动保险证券化工作。短期内,支持保险公司开展保险风险证券化研究,根据自身风险管理需要在香港发行保险连接证券,积累发行经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中长期内,总结样板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对保险连接证券发行的法律基础、监管政策进行国际比较研究,探索构建多层次保险风险分散体系。”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说。

  《 人民日报 》( 2024年04月29日 18 版)

(责编:袁勃、赵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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