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切口”撬动“大收益”(科技视点·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7-29 0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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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撬动“大收益”(科技视点·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

 

  马紫峰(左三)带领团队开展钠离子电池材料性能分析。
  沈毅星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新动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系列改革举措。这些改革举措成效如何?怎样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让更多科技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本版今起推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系列报道,介绍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的探索和进展。

  ——编  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

  2020年5月,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全国40所高校院所被纳入试点范围,上海交通大学位列其中。同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上海交通大学进一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改革试点。

  近年来,上海交通大学不断构建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突破制约成果转化的堵点卡点,强化技术、人才、服务等要素资源的有机融合与优化配置,探索建立一套符合科技创新规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可复制推广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积极打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的“试验田”。

  从科技成果库里取出专利进行转化,要给学校多少转让费?

  “0元”转让,看似亏本的转化模式却实现了多赢

  前不久,由浙江钠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4万吨钠离子电池技术攻关与产业化项目,顺利通过阶段性竣工验收。向着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目标,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钠创新能源创始人马紫峰又前进了一步。

  马紫峰长期从事钠离子电池应用基础研究,在层状氧化物、聚阴离子类化合物和普鲁士蓝类化合物正极材料及电解质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科研成果。几年前,当他决定将自己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时,钠离子电池的产业化前景还不明朗。“钠离子电池在当时还属于非常前沿的技术领域,我们决定自己来做科技成果转化。”马紫峰回忆。

  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将2项专利“赋权”给马紫峰实施转化。在这份转让协议中,上海交通大学作为专利转让方,马紫峰及其牵头成立的转化主体——上海紫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专利受让方。经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评估,2项专利作价600万元入股,其中学校占比30%,科研人员占比70%,并联合外部天使投资400万元,共同成立了浙江钠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按照‘三七开’的比例,学校‘拿走’180万元,剩下的420万元就属于我们团队科技成果转化的收入了。”马紫峰说。为了鼓励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减轻创业团队资金压力,在签订转让协议时,上海交通大学并没有要求马紫峰团队立即支付180万元,而是作为应收账款,可在项目后续成功实现产业化后向学校支付。

  “‘0元’转让,对于我们这家初创企业来说,极大地减轻了资金上的压力,也成为我们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一个重要的突破口。”马紫峰说。

  从实验室的几克样品做到几公斤,再到几百公斤,通过与宁德时代、比亚迪等行业领军企业开展钠离子电池概念验证试验,明确了钠离子电池材料体系主攻方向。在此基础上,团队与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合作完成了吨级中试试验,形成万吨级生产工艺包,直至推出产品,钠离子电池的产业化之路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