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答答的异地办学(3)
然而别敦荣看来,未来分校(主要指独立学院)改校区成为趋势的可能性并不大。以北师大为例,“北京本部有实验室,珠海未必能打造第二个相同的实验室,没有实验室,教师的科研难以开展,他们就很难在此安心带研究生。本部派少数领导、管理人员常驻珠海校区比较容易实现,但要把院士、长江学者、知名教授派去珠海常驻并不现实,更不用说靠历史积淀、传承下来的学校文化。既然平台移不动、知名学者去不了、学校文化难以移植,分校的本质就不会改变”。
对于分校改校区的趋势,侯定凯也有所担忧。
“在我国,‘分校’和‘校区’两个概念的区别何在?目前似乎并没有权威、明确的界定。对此,主管部门应该首先加以澄清。”侯定凯说,在此基础上,有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比如,由分校转向校区应具备哪些条件?除了国家和区域宏观发展的需要,相关院校及其分校本身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符合哪些标准后,才算新校区建成?“这些问题都需要由制度规定。否则,只是个案化处理,并不利于高校的健康发展。”
异地办学观念须跟进
有需求之处,必然有一定的合理性。用政策扼杀学校和地方办学的积极性,本身是不合理的。
教育部不审批设立新的异地校区,如此一刀切的政策,是否会阻碍高校探索高水平大学建设路径?
别敦荣表示,应当区别对待,尚未异地办学的单位,路径被卡死了;已异地办学的单位,主管部门鞭长莫及。校领导如果过分遵从主管部门意志,要探索高水平建设路径就容易遇到麻烦;如果校领导尊重教育需求,把政策要求和实际需求结合起来考虑,这所高校就有生命力。
“有需求之处,必然有一定的合理性。用政策扼杀学校和地方办学的积极性,本身是不合理的。”别敦荣说,“政府要做的应该是引导,而不是禁止异地办学。比如,要更多地鼓励东部高校去西部地区开设异地分校或校区,以促进东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的相对均衡配置。”
侯定凯指出,政府需要加强的工作,不是如何禁止或鼓励某一类异地办学,而是如何强化这一办学形式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供明确的制度指引,增强异地办学的可预期性和可持续性,同时还需要加强异地办学的第三方质量评估和监管机制。
“对异地办学观念的认知更新,关乎我国教育治理的重新定位。在教育资源流动性不断增强的格局下,调整教育治理方式已成为一种必然。比如当前正在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修订工作,条例的修订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治理理念的创新。”侯定凯说。
他补充,从实践经验看,在异地办学过程中,标准化与个性化是一对矛盾。严格来说,异地办学中完全的“拷贝不走样”很难实现。新建立的分校或校区通常被赋予了新的办学定位和任务,承载了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的使命。这方面,我们应该给相关高校足够的“自由发挥”空间,政府部门应该将新校区办学作为实现高等教育创新的一次良机,而不是传递一种强化管制的反向信号。
《中国科学报》 (2019-04-24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