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摇篮到坟墓,民法典怎样影响每个人的一生?(5)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25 09: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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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强说,在法律层面上,用人单位内部间必定存在雇佣关系,机关和企业都是用人单位。学校内部间没有雇佣关系(师生间是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关系),所以,学校对于学生而言,不是用人单位。而学校又是未成人和年轻人最为集中的场所,所以扩大性骚扰防护主体的范围,有利于强化对于未成年人和年轻人人身权益的保护,体现了民法典对于青年一代的关爱和保护。

  人格权编还有鲜明的时代性,对一些新技术对人格权的挑战,明确划出了法律红线。

  比如,近年来,“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人体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等,引发舆论热议。人格权编明确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专家分析认为,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研究,涉及个人、民族甚至整个人类,将其写到民法典中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人格权编还扩大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其中,明确将自然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的范围。规定个人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进一步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婚姻家庭编:

  设置离婚冷静期,放宽收养条件

  数据显示,近几年来,我国离婚人数每年都突破400万对。例如,2017年至2019年,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分别办理离婚登记人数为437.4万对、 446.1万对、415.4万对。

  为了避免冲动离婚,民法典(草案)在婚姻家庭编中,对于登记离婚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孟强称,实践中,由于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为此,草案规定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但对于离婚冷静期是否有设置的必要,存在较大争议。有观点担心,这一冷静期的设置相当于拖延了离婚的时间,并且让能否离婚处于不确定状态,如果一方有家暴倾向,那就等于是让受害方在离婚时要多承受一段时间的暴力。

  对此,孟强表示,在婚姻诉讼实践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如果去法院起诉离婚,法官也很少一次起诉就直接判离的,因为除了《婚姻法》明确列举的一些情形外,如何判断“感情确已破裂”并不容易。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所以法官也是能不判离婚,就尽量不判离婚。这实际上,相当于人为设置了一个离婚冷静期。这次只不过是把冷静期明确上升到法律高度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称,设置离婚冷静期是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在登记离婚中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促进当事人 冷静思考、妥善抉择,既能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当事人做出正确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北京一中院原法官、北京焱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离婚冷静期制度仅是针对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天的笼统规定,将来这一制度的具体细节设计,也必须贯彻以当事人充分、真实、自愿表达情感为基础,以保障和尊重当事人的情感表达为原则,不能为了追求降低离婚率或者迎合传统婚姻观念而侵犯当事人的真实意志甚至人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