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摇篮到坟墓,民法典怎样影响每个人的一生?(6)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25 09: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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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建议,也应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一方称婚姻中存在重婚、家暴、以及嗜赌吸毒恶习等情形,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此初步审查,经核实材料符合认定标准的,不应再赋予离婚冷静期。

  婚姻家庭编,还对结婚登记前,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进行了说明。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表示,现实中对于“重大疾病”的具体名类难以明确规定,因此该条款具有相对开放性,授权法官在审判实践中积累经验和共识。他强调:“在判断是否构成足以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时,法官一定要征求相关领域人士的专业意见,作为个案处理判断的重要依据。”

  婚姻家庭编中,还对现行收养制度做出了放宽调整。例如,规定已有1名子女的收养人也可收养子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符合的条件之一是“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孟强称,放宽收养条件,也是为配合调整后的计划生育政策。收养法于1992年4月1日施行,1998年曾修订一次,迄今已近20年。当时制定的思路与计划生育政策是相匹配的,但是现在全面二孩政策,该法已经无法匹配当下的新生育政策。

  侵权责任编:

  明确物业对高空抛物负责

  民法典(草案)在侵权责任编中,对高空抛物、医疗损害责任、生态破坏、交通事故等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做出了规定。

  近年来,一些高空抛物坠物的恶性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侵权责任编中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孟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之前对于高空抛物现象,法院的判决缺少明确法律依据,加上取证难、责任主体也不好认定,所以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侵权责任法专门对此做出了规定。但侵权责任法的解决方案是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补偿,实践中施行的效果并不太好,也无法起到对高空抛物现象的有效遏制。

  他称,侵权责任编中,最重要的是进一步明确了建筑物管理人(主要是指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增加规定了他们的安全保障义务。这就要求物业公司必须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去预防高空抛物坠物的发生,能够有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负起责任,及时检查、维修、加固高楼外部设施,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教育,在必要的地方安装能够拍摄高空抛物坠物的摄像头等设备,为有关部门及时调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提供证据等。

  侵权责任编中提及的自甘风险情形也受到关注。自甘风险是指已经知道有风险,而自己自愿去冒风险。那么,当风险出现的时候,就应当自己来承担责任、承担损害的后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