瑰丽村子建树怎能少了“清渠活水”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6-06 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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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乡村建设怎能少了“清渠活水”

  【生态观察】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从古至今,秀水清溪一直是田园风光中不可或缺的一景。然而,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严重滞后,农村集中居住点水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离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离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如何在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中统筹规划、加强技术指导、鼓励多方参与,不仅关乎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更对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和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污水治理能力不足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难度大、工作基础薄弱、地区差异大等原因,总体来看,治理滞后、治理能力不足仍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的短板。2019年11月,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国务院开展了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检查中,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处理设施严重不足。我国约有55万个行政村,自然村庞大分散,许多村庄存在生活污水与改厕治理割裂、融资难度大等问题。2019年,我国乡村常住人口达56401万人,按人均生活用水80升/天、排放系数0.7计算,日产生生活污水3158万吨,相当于需要3200个万吨级污水处理厂,但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到30%,与城市93.6%的水平相比差距较大。

  二是一些治理方法不符合地区实际。我国目前尚缺少全国性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体系和适用技术指南,一些地方政府只能套用城市治理模式和标准,难以根据农村的地理气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特点,因地制宜选取适用模式和技术并进行资源化利用,导致污水治理效果欠佳,建设和运行费用偏高,造成资源浪费,也不便于后期管理。

  三是运行管理不善,部分已建设施存在“晒太阳”的情况。一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普遍存在实际处理量与设计处理能力不匹配、收集管网建设不完善、收集水量少的现象,导致运行负荷偏低甚至无法运行、建设维护成本增加、资源极大浪费的现象。同时,重建设、轻维护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地区为节省费用,委托当地村民运营维护,结果维护效果欠佳。此外,工程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低价中标、层层转包以及施工过程质量监督薄弱等问题,导致施工质量差、使用寿命短等。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是治理关键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已经具备了完整的收集和处理体系,取得了一定经验。特别是浙江省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中,将污水治理的关键归纳为“规划先行、统筹运维”,与其他工作统筹推进,融入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建立了“五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体系,确保污水治理工作有人负责、有人干事、有人监督,具有很高的借鉴推广价值。

  首先,应统筹规划污水治理,加快治理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区域统筹、厂网优化、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方案),优先整治生态环境敏感、人口集聚、发展乡村旅游以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通过试点示范,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梯次推进、全面覆盖。以专项规划为引领,将县域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优化组合”成一个大项目,打包捆绑实施统一建设。其中可引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经营—转让等第三方治理模式,并建立健全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