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医后付”让患者受益,但风险防范措施仍需完善(2)
除了可能增加医务人员负担,医院也承担着垫资压力。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刘鑫介绍,目前,我国医疗市场以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为主体,这些医疗机构虽是非营利性质,但政府拨款有限,患者欠费将给医院造成生存和发展压力。
“尤其北京和上海的大医院,患者来自全国各地,异地就医人次多,一旦欠费,追讨难度和成本更大。”在刘鑫看来,这也是不少大医院暂未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和“零押金住院”的主要原因。
据刘鑫了解,今年前10个月,北京某三甲医院患者欠费金额达340万元。“先看病后付费是大势所趋,但落实过程不能一蹴而就,要理性分析对待,逐步过渡。”
完善配套风险防范措施
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睢素利对记者表示,“先诊疗后付费”“零押金住院”等信用就医模式,给着急看病,但一时间凑不到那么多钱的患者,提供了缓冲和准备时间,帮助其及时诊疗,体现出对病人的人文关怀。
在睢素利看来,要更好地推广政策,需借助信用体系建设,同时配套风险控制措施。“此外,还要对患者加强宣教,告知其要像使用信用卡一样,及时还款。同时,不能把追讨压力转移到医护人员身上,要减轻医护人员顾虑。”
“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还是要一步步来。”刘鑫认为,首先应从财政实力较好、有“背坏账”能力的地方试行,其次从基层小规模做起,结合运行情况,再尝试扩大规模。
针对可能出现的逃费欠费问题,王岳认为,可以通过收取滞纳金、降低个人信用评分、影响未来贷款申请等方式加以制约,“更关键的是,可以推动医保付费关口前移,探索打包付费,引导医疗机构从以治病为中心向做好健康管理转变”。
眼下,一些城市就“先诊疗后付费”出台配套风险防范措施,例如,广东珠海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进入黑名单后参保人无法在市内任何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待还清欠款后,方可解除;辽宁大连将未履行及时还款义务的患者记入征信系统等。
“一些医院通过收取医保后自付部分金额作为住院押金,也能减轻患者压力。”睢素利补充道,对于那些真正看不起病的患者,仅靠先看病后付费还不够,还要多举措做好医疗救助,帮助他们及时得到救治。(李丹青)
原标题:“先医后付”让患者受益,但风险防范措施仍需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