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违约冲击波扩散“评级”质量担忧再起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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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孙翔峰

  永煤债券违约对于信用债市场的影响正扩散。由于违约之前的“20永煤SCP003”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都是AAA,因此如今市场对高等级债券的评级可靠性也产生担忧,违约事件或将进一步削弱市场对于外部评级机构的信任。

  有机构人士对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在违约事件发生之后,所在机构对持仓债券进行了系统梳理,以往一些高评级的债券也被调出持仓,特别是AA+级以及以下债券多有被抛售。同时,机构也继续加强内部信用研究团队建设,以求尽量减少对外部评级依赖。

  东方金诚技术委员会主任俞春江对记者表示,随着监管层逐步推动取消发行环节的强制评级要求,外部信用评级将逐步切换至由投资人信用风险需求驱动,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应提高响应投资人新需求的能力,重塑与投资人之间的信任机制。

  多家企业

  主体评级遭下调

  11月10日,永煤控股公告称,因流动资金紧张,“20永煤SCP003”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违约本息金额共计10.32亿元。

  永煤控股违约第二天,中诚信国际火速将永煤控股及其控股股东豫能化集团的主体评级,由AAA下调至BB,并列入降级观察名单。

  违约之后下调主体信用评级是常规操作,比如紫光集团信用风险暴露之后,在11月12日,中诚信国际将紫光集团主体信用等级由AAA调降至AA,并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将“18紫光04”、“19紫光01”和“19紫光02”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A调降至AA,并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11月17日,中诚信国际再将紫光集团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BBB,将“18紫光04”、“19紫光01”和“19紫光02”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BBB,并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评级机构虽然理论上地位超脱,但实际在市场上属于弱势一方,”有评级机构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违约发生之后下调企业主体及债券评级,往往只是“略尽人事”,对投资者挽回损失的帮助相当有限。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信用评级更多起到事前预防的作用,但是目前国内评级机构的收费方式,使得评级机构在企业面前天然属于弱势。

  国内信评机构发端于90年代,一度增加至上百家。目前市场的主流评级机构包括中诚信、联合资信、大公国际、上海新世纪、东方金诚和鹏元资信等6家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的中债信。值得注意的是,前6家都是发行人付款模式,中债信则向投资人收费。

  收费模式单一的背景下,一些机构铤而走险。诸如,2018年大公国际因为捆绑服务收费模式,被监管层给予暂停一年开展评级业务的处罚。

  评级“担忧”再起

  由于违约之前的“20永煤SCP003”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都是AAA,市场对高等级债券的评级可靠性也产生了担忧,违约事件或将进一步削弱市场对于外部评级机构的信任。

  “近年来,国内债券市场刚性兑付被打破,债券市场信用风险出现了常态化暴露,近期部分AAA级地方国企发行人爆发信用风险,进一步引导投资人对信用债的投资回归‘信用风险’本身,而非基于特定‘信仰’。”东方金诚技术委员会主任俞春江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俞春江表示,在此背景下,投资人一方面更加重视自身对信用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定价能力建设,以博取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另一方面也对外部信用评级在级别区分度、预警能力和信息含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上海一家机构人士告诉券商中国记者,违约事件发生后,所在机构对持仓债券进行系统梳理,以往一些高评级的债券也被调出持仓,特别是AA+级以及以下债券多有被抛售。

  同时,机构也继续加强内部信用研究团队建设,以求尽量减少对外部评级依赖。

  一些大型投资机构此前就有较大规模的信用研究团队。记者此前采访的一家资管公司就介绍,内部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评级体系,通过内部研究提高债券标的入库标准,其内部评级细分了10个档次。

  “我们现在更关注内部评级,在内部评级否定的情况下,外部评级再高都不会考虑。”前述上海机构人士表示。

  在信用违约发生之后,不少评级机构自身也都加强了风控的要求,前述评级机构人士告诉记者,所在评级机构对存在类似风险的在手项目都进行了梳理,还要求一线人员和发行人进行沟通,尽量减少评级风险。

  “对于公司来说,我们评级都是根据相应的评级方法和模型来进行,除了会定期对方法和模型进行重检以外,不会因偶发信用事件随意进行调整。但在涉及到一些具体问题的分析判断方面,我们会更加审慎。”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李慧杰说。

  重塑信任机制

  近些年,随着政策开放,外资评级机构开始有机会在国内市场进一步开疆拓土。因此,培育优秀的本土评级力量,一直是从监管到一线老生常谈的话题。这一次,市场再次听到了失望的声音。

  “对评级的担忧一直是有的,但这次连高评级的‘信仰’也被打破了,”前述机构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信仰”破灭不仅仅是评级机构的原因,发行人可能要在其中承担更多的责任,而后续建立市场信心需要以发行人为主的各方努力。

  俞春江则表示,随着监管层逐步推动取消发行环节的强制评级要求,外部信用评级将逐步切换至由投资人信用风险需求驱动,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应提高响应投资人新需求的能力,重塑与投资人之间的信任机制。

  具体来看,俞春江认为,应提升国内评级市场水准,加强评级公司建设:一是要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建设,重塑信任基础;二是以投资人对信用风险管理的需求为导向加强评级技术体系建设,提升技术实力;三是提升投资人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形式,完善评级业态。

  “要推动我国债券市场与评级行业发展,这涉及很多方面,包括完善相关法律,健全基础设施,培养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减少行政性干预,逐步打破刚性兑付等,不单是去推动评级机构的发展。”

  李慧杰表示,首先需要完善市场披露,加强信息监管,包括信息留痕、信息备案以及信息披露等环节的监管,帮助投资者来识别风险;其次,统一执法标准,加强对欺诈发行、故意隐瞒、恶意逃废债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处罚力度,提高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再次,大力培育具备较强风险意识和风险承受力的机构投资者及专业的债券投资基金,同时丰富投资者的层次,培育更多的风险偏好型投资者。此外,减少行政干预,逐步有序打破刚兑,从而形成一个多层次债券市场。

  “从评级机构发展来看,其对风险的评估和揭示需要建立在一定的违约数据之上。这就需要债券市场逐步打破刚兑,提供足够样本的违约数据,以便评级机构逐步建立以违约与回收率为核心的风险评估体系,从而完善和提升自身评级技术水平。”李慧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