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发愤著书”形象的建构与意义(2)
综合来看,正如刘怀荣所言:“将‘发愤著书’之‘愤’释为‘怨愤’‘怨恨’或‘牢骚’,将《史记》的写作定性于‘泄私愤’、发‘牢骚’,无论如何也是讲不通的。”必须结合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所提出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宗旨,才能更加深刻地体会“发愤著书”内涵。“它是司马迁在立言活动中超越人生困境和自我局限以寻求不朽并上应天命的一种主观努力。”“发愤著书”的司马迁是慷慨豪迈的,而不应该从著书泄私愤的角度看待司马迁。
“发愤著书”促进《史记》的经典建构
《报任安书》中司马迁这种直白的情感宣泄在此前的文学作品中十分鲜见,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儒家“温柔敦厚”的传统,而与屈原的发愤抒情颇为接近。“发愤著书”不仅是解读《史记》文本的一个视角,而且是与屈原罹忧而作《离骚》一样,也与《报任安书》中所列举孔子、左丘明、孙子、吕不韦等众多事迹形成一个系统,成为一种深刻的文化现象,即因外在生存状态的困厄与艰辛,借助语言文字宣泄内心的情感。尽管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和《报任安书》中列举了有相似遭际的困厄之士,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构成了“发愤著书”的历史群体,但是直到《报任安书》中司马迁对自己困厄心境淋漓尽致地生动揭露,才为这一批“发愤著书”之士的历史形象附加了更多的真实性。“发愤著书”才成为一种为人同情的、感动的、震撼的行为模式,“发愤著述”也才成为“发愤抒情”之外另一种具有深厚内涵和典范意义的文化范式。
司马迁“发愤著书”的形象建构虽不直接关涉《史记》的经典化建构,却是站在《史记》外部对整本书的一次价值定位,必然会影响司马迁与《史记》在读者心中的接受。后世古文家对此理论有新的发展,唐代权德舆在《梓州刺史权公文集序》中明确提出文章“舒愤懑”的主张。韩愈在《送孟东野序》中说:“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在《荆潭唱和诗序》中进一步说:“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好之,则不暇以为。”其“不平则鸣”理论正是司马迁“发愤著书”理论在唐代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