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同春的元宵节(博古知今)
2024年2月23日,位于北京中轴线上的前门大街彩灯璀璨,夜景如画。
吕昊俊摄(人民视觉)
元宵之闹,重在烘托节日热烈与欢乐的气氛,以祈福迎祥。多声部、多形式、多场景的户外社火、行游、娱乐、游戏的欢聚,是平日里内敛的中国人在节日中创造的喜庆场景,从而鼓舞人们以昂扬的姿态,面向新年新的生活
元宵节是春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岁沟通自然、联系社会的重要活动日。元宵节起源于中国人传统的时间观念与祈福迎祥的民俗心理。对于中国人来说,农历新年第一轮明月出现是重要时刻,它象征圆润与美好。面对新春的明月,我们以人间灯火辉映天穹,以世俗喧哗呼应天时律动,从而获得天人相应、人地同春的和谐与温暖。
节日习俗的形成是一个逐渐累积的过程。元宵节作为重要节日的出现,不早于隋唐。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历法改制,将夏历正月作为岁首之月,正月初一为元正之日,正月十五的时间性质已经凸显,但目前汉代文献中尚未发现正月十五作为元宵节的表征。南朝宗懔的《荆楚岁时记》是系统记述节日民俗的文献,其中有记载:荆楚之地的人们在正月十五祭祀门户、迎紫姑神,以求蚕事丰收。这是正月十五作为节日的最早记录。东汉时期正月十五燃灯表佛的传统,在隋唐时期进入世俗生活。道教也以三元节会的上元凸显正月十五节日的意义。《隋书·柳彧传》记述了隋朝初年正月望夜城市节俗情形,“鸣鼓聒天,燎炬照地”。
节日习俗的形成需要人们的情感、信仰、意愿的聚焦。唐朝对于以灯火与喧哗显示城市繁华与百姓和乐的新年第一轮明月夜更为重视。正月十五在唐代已被命名为元宵,元宵放灯,成为炫人耳目的闹夜节俗景观。唐代长安平常有严格的宵禁制度。每到傍晚,鼓声一起,上至朝廷官僚属吏,下至市民百姓必须各自返回里坊,百万人口都市顷刻静寂。但在元宵节期间取消宵禁,放三夜花灯,称为“放夜”。出门赏灯,成为城市居民的节日习惯,“士女无不夜游,罕有居者”。正如崔液《上元夜六首·其一》诗云,“谁家见月能闲坐,何处闻灯不看来”。在观灯人潮中,有的人可以数十步脚不点地,被人拥挤“浮行”,可见当时元宵观灯盛况。此后,宋元明清历代城乡都在正月十五夜晚张灯结彩,元宵闹夜成为欢乐的节日传统。
“闹”是元宵节活动的显著特征。其中有两重含义:一是元宵正值初春,大地未完全回暖,需要通过人们的喧闹,让大地苏醒,由此获得生命力,祈求农业丰收;二是聚集人气,振奋精神,营造社会太平、家庭和谐的氛围。元宵的“闹”,是多种节俗形式的合奏,但最突出的是声音与色彩。
先看音声之闹。元宵节的喧闹主要有两种声音,一是以锣鼓为主的响器声。锣鼓是庆祝节日必备的道具,气氛的营造离不开锣鼓。没有锣鼓或锣鼓不够用时,人们将能发声的器皿也敲起来。湖北孝感就有“正月半,敲铁罐”的俗语。顾禄《清嘉录·闹元宵》记载,清代苏州“元宵前后,比户以锣鼓铙钹,敲击成文,谓之闹元宵”。宁波宁海前童镇元宵行会至今保持着古老的闹元宵方式,边行进边表演,鼓乐齐鸣,炮声震天。还有河北正定的闹年鼓,天津东丽区闹元宵的法鼓会,都以高高的声浪渲染元宵气氛。二是歌舞游戏的人声喧哗。元宵节是民间庙会社火行游与歌舞表演的盛大节日。除一般通行的舞龙、舞狮外,南北地方在元宵节期间都有各种乡村戏剧献演。北方城乡耍社火、扭秧歌,南方地区的行会、“装故事”、英歌舞、踩街,气氛热烈,花鼓戏、采茶戏都是元宵节常演的剧目。锣鼓喧闹、歌舞杂戏是元宵节俗的主要“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