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印发(5)
(二十五)明确职责分工。体育部门牵头全国青少年足球工作,负责青少年足球发展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导;教育部门履行好青少年校园足球主管责任,负责校园足球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和推进落实,为青少年足球苗子制定和落实升学保障等相关政策;中国足协及其会员协会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对青少年足球的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负责)
(二十六)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会支持、渠道多元的青少年足球经费投入机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清单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举措创新对各级足协开展青少年足球工作的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政策保障力度,足球特色学校按规定统筹学校公用经费等相关经费渠道,支持开展足球教学、训练、竞赛等活动。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捐赠。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成立足球发展基金会,拓宽青少年足球资金来源渠道。(教育部、财政部、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负责)
(二十七)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足球的教育、健康、激励价值和多元育人功能,坚持积极正面的宣传方针,强化舆论引导,加强新闻服务。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挥中央主流媒体引领作用,加大对青少年足球赛事活动的宣传报道、电视和网络转播,积极展示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成效。选树青少年足球先进人物和典型做法,讲好新时代青少年足球故事,弘扬健康向上的足球文化,营造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支持青少年足球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足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