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8-10 09: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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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资源循环价值。农业文化遗产是无污染、零排放农业,不论是生产过程还是产后加工利用都没有向环境排放废弃物,做到了综合利用、循环利用和绿色利用。

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

近年来,我国在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等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闵庆文(农业农村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我国系统性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工作,以2005年6月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列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为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进入快速发展期,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原则,在多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为国际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贡献了中国力量。

在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发掘方面,来自经济学、社会学、生态学、地理学等领域专家,围绕农业文化遗产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的价值,以及对于可持续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的现实意义等开展全面系统研究,对提高全社会对于农业文化遗产价值和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具有积极作用。例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的生态作用机制和减碳固碳效应、云南哈尼梯田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文化景观特征、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的物质循环特征以及庆元林—菇共育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与民间信仰研究等。

农业文化遗产普查是申报与认定的基础性工作。2016年原农业部组织开展全国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发掘408项具有潜在保护价值的传统农业生产系统,其中已有多项成功申报成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此外,江苏、北京、浙江、福建、湖南、山东等地也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浙江于2024年1月公布了205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库名录。

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一直走在世界前列。截至目前,已有22个项目成功申报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量位居各国之首。率先开展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认定工作,自2013年5月发布第一批以来,已先后发布7批188个项目,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212个县级行政区域。此外,建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制度,分别于2016年、2019年公布了29项和36项,第三批预备名单已完成专家评审工作。

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建设方面,2015年8月《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发布,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关于农业文化遗产管理的国家级规范性文件。2016年以后,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列入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明确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任务,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列入法律文件的国家。此外,云南红河州、福建福州、浙江绍兴和湖州、江苏泰州等地还正式颁布了针对哈尼稻作梯田系统、茉莉花与茶文化系统、会稽山古香榧群、桑基鱼塘系统、垛田传统农业系统的管理办法、条例或规定。

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支撑方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成立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团队,针对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开展研究,并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规划编制等技术服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6月,全国已建立14个农业文化遗产相关联合研究中心,每年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产出量位居全球前列。

农业文化遗产是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活态遗产,容易受到城镇化、气候变化、乡村发展、科技进步等因素影响,利用与传承较为困难。在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下,遗产地因地制宜探索出优势产品生产、产业融合发展、特殊政策扶持、龙头企业带动等多种模式,逐步树立了“农遗良品”品牌,并涌现出以金岳品、徐冠洪、徐敏利等“世界模范农民”“大国农匠”为代表的一批农业文化遗产利用与传承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