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红色法治文化的时代传承(人文观察)(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12-01 06: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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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便提出党的法制建设主张,在井冈山、赣西南、赣东北、鄂豫皖等革命根据地先后开始了实践探索。”讲解员杨益君介绍,随着革命根据地的不断扩大,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形成以及红色政权的建立发展,制定一部统一的宪法,使各苏区在路线方针政策上保持一致,非常必要。

  “苏维埃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改善农民生活”……查看宪法大纲的条款,笔墨间写满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

  选举法、组织法、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一部部已经泛黄的法律文本,静静排列于纪念馆内的一面展陈墙上。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先后制定了120余部法律法令,初步构建起苏区法律体系,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山东大学特聘教授熊文钊说。

  走出纪念馆,阵阵诵读声从红井革命旧址群内的列宁小学旧址中传来。

  福建三明一所学校正在这里开展研学活动,高一学生杨慧灵说:“这次瑞金之行,让我深刻体会了新中国来之不易,如今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

  开展红色研学实践,打造红色主题研学精品线路19条;修复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保留原客家祠堂的建筑风貌,通过大量史料图片生动再现苏区军民开展法律制度建设的伟大实践探索,将其打造成普法宣传阵地;弘扬借鉴苏区时期“轻骑队”做法,创建新时代红都政法轻骑队,推动红色治理创新……在瑞金,赓续红色法治血脉,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的建设实践取得丰硕成果。

  “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深挖红色法治文化潜力,通过多种实践增强红色法治文化影响力。”瑞金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刘学璘说。

  一种司法理念,将党的群众路线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

  茫茫黄土塬,潺潺葫芦河,从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南梁镇流过。河东岸,南梁革命纪念馆巍然屹立。

  上世纪30年代,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等无产阶级革命家以南梁为中心,创建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建立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并参照中央苏区实施的政策、法令,颁布实施了涵盖土地、经济、军事、文化等的“十大政策”,边区呈现欣欣向荣的崭新面貌。

  “金豆豆,银豆豆,豆豆不能随便投;选好人,办好事,投在好人碗里头。”南梁革命纪念馆讲解员陈淑娇介绍,来自各界的100多名工农兵代表用投豆子的方式,选举产生了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的领导成员。

  新中国成立前,在抗日根据地、解放区的广大农村,“豆选”的作用被发扬光大。由于绝大多数农民不识字,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用豆子代替选票,保障农民平等享有选举权。

  “1953年,新中国成立不久即颁布选举法。一脉相承的做法,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始终注重运用法治方式保障公民各项权利。”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若磊说,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等法律文件的颁布,确保了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确立了侦查审判权统一行使、严禁刑讯逼供等原则,实行公开审判辩护、群众公审等制度,为新中国司法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根据地干部走村串户,与群众同吃同住,调解纠纷,办理案件,这种审判与调解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做法,经过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专员、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马锡五的不断实践,形成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刘巧儿”的原型——华池县女青年封芝琴的婚姻上诉案,便是马锡五办理的典型案例之一。

  在华池县南部城区,一进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序厅,以刊登《马锡五同志的审判方式》的报纸版面为原型的主题雕塑,十分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