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家:压实平台责任多方合力做好监督
自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正式实施。增设“网络保护”专章是这次修法的一大亮点。其中明确规定了网络游戏、直播、音视频和社交的平台必须为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以及消费管理的设置。由此开始,未成年人保护模式从之前的推荐性的、非强制性的功能变成法律上强制性的设置。
6月10日,人民网举办金台圆桌线上研讨会,以“短视频平台的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邀请业内权威专家共同为推动青少年网络环境的良性健康来建言献策。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突出 专家呼吁建立企业跨平台监督
《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75亿。此外,《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0)》显示,我国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9.2%,显著高于64.5%的总体互联网普及率。
与互联网普及率一起上升的还有针对未成年网络保护的相关投诉。中国消费者协会政策研究部主任皮小林介绍,其中包括高额充值、短视频打赏、小程序不规范等。“在各类投诉中,至少占三分之一的问题是解除防沉迷的诈骗,即通过诱骗未成年人,支付多少钱就帮其解除限制。”皮小林说。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无论是短视频,还是各类涉及到消费者容易上瘾、容易沉迷的产品、服务,平台之间无法进行时间的累加计算。即消费者跳转平台之后,其时间需重新计算。也就是说,仅凭单个企业,还不能够达到防沉迷的目的。”皮小林说。
“此次新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非常有意义,特别是对于网络保护专章明确了这方面的要求。”皮小林建议,除从优化完善法律、做好消费引导外,还需企业跨平台的管理监督制度,即形成跨平台时间、费用,包括权限管理。
此次新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就有关的权限管理、消费管理、时间管理等等做了法律程序上的规定。
中国社科院大学副校长林维表示,该法实施后,应做好宣传工作,让互联网企业深刻了解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已成为普遍的法律义务。
“要善于运用好未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重视处罚条款的作用。”林维认为,无论是短视频、游戏,只要某个程序、功能、服务、产品能够为未成年人所广泛使用,作为互联网企业就应同时提供、履行这部分义务。
技术赋能未成年网络保护 从源头加大信息过滤、机器审核
2019年,中央网信办推进部分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现实中情况又如何呢?日前,人民网记者选取了十款涉及互联网直播、视频播放、游戏、社交等内容形式的App进行实测。结果发现,各平台均已上线“青少年模式”或针对未成年设置了使用门槛权限,但在具体操作中,各家平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强弱不一。如微信App在“青少年模式”下,视频号可以搜索出低俗内容,并可以链接到游戏服务号进行游戏下载安装。甚至在视频号搜索栏输入“mariguana”(大麻)会出现疑似吸食大麻的相关视频。此外,尽管爱奇艺视频已上线了“青少年模式”,但其旗下的“爱奇艺随刻”App并未对未成年人的使用行为进行规范。(详细报道见:《仍可搜出低俗内容 部分App“青少年模式”存不足》)
如何设置“青少年模式”?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彭伶表示,内容池建设十分重要,而打造一个内容健康种类丰富的青少年专属内容池也离不开普通模式下的内容池建设,因此普通模式下的不良信息过滤就变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