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蹄疾步稳央企活力迸发(产经观察)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6-23 06: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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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一年来,各中央企业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呈现出昂扬向上、焕然一新的改革新气象,为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加快打造世界一流企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中央企业重点改了哪些领域和环节,收到了怎样的成效?本报记者日前对鞍钢集团、中国一重、中国一汽三家企业进行了采访。

  ——编 者

  

  鞍钢集团

  围绕“授权+同利” 增强内生动力 

  本报记者 刘志强

  从2011年投产后连续亏损、一度被认定为“僵尸企业”,到2016年实施契约化承包经营、当年实现扭亏为盈,再到2020年实现利润9.44亿元、同比增长15%……鞍钢集团朝阳钢铁公司经历了一场“重生”。

  与朝阳钢铁类似,鞍钢集团此前也走入过经营困境。分析原因,鞍钢集团党委副书记栗宝卿总结了三点:体制机制短板突出,导致企业内生动力不足、职工积极性不够;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任务艰巨;钢铁行业竞争激烈。

  如何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出路唯有改革。“两次改革,两次脱胎换骨。”朝阳钢铁公司总经理杨旭向记者回顾了改革历程:2016年,第一次改革,以“简化、瘦身、放权”为重点,员工减掉一半多,劳动生产率提升60%,初步解决了人员冗余、效率低下的问题;2020年,第二次改革,以经营建模、“授权+同利”、成本变革为重点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

  “授权”,就是让更贴近市场的岗位有更大决策权和话语权。

  鞍钢集团突破管理层级,对朝阳钢铁“穿透式”授权,允许其工资总额实行预算备案制、对超额利润部分单独核算,赋予其更大的薪酬分配自主权;子企业鞍山钢铁将固定资产投资、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物资采购、市场销售等权力下放给朝阳钢铁;朝阳钢铁自身也实施内部精准授权,把机构编制、选人用人、薪酬分配、采购和副产销售决策等权力下放给厂长、工区长,下属“四厂三中心”自主经营,成为独立的内部市场主体。

  “同利”,就是变革分配机制,强化业绩导向,实现收益共享。

  一方面,在薪酬分配上做文章,让一线员工先享超额利润红利,执行层分配占比84%。2020年,超额利润提取1/3全员共享,生产操作岗位人均收入同比增长39.4%,实现了收入和效益同步增长。

  另一方面,在选人用人上,建立市场化选拔任用机制。比如“两去一分离”,通过去身份、去台阶、岗级分离强化竞争。去年,17名生产操作人员走上管理技术岗位,其中8名年轻职工成功竞聘厂长助理岗位。

  以朝阳钢铁改革为样本,鞍钢在全集团推广“授权+同利”市场化改革。按照“集团总部管资本、子企业管资产、制造单元管生产”的三级管控架构,坚持“应放尽放”,集团精简审批事项24.4%,对子企业审批事项最多45项、最少31项,推动“集团—子企业—单元企业”逐级授权放权落实到位,打造直面市场的各级经营主体。职工收入也稳步增长,2020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10.5%,今年一季度又提高10.9%。

  2020年,鞍钢实现利润134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今年1月至4月,集团经营效益再创新高,实现利润108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6倍,是2019年同期的8倍。“设备还是原有设备,职工也还是原有职工。通过改革,企业活力动力显著增强、效益显著提升。”栗宝卿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鞍钢确定的76项改革任务已全面启动,下一步集团将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国一重

  向市场要效益 以改革促发展

  本报记者 李心萍

  今年1至4月,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8.3%、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9%。这是中国一重交出的亮丽“成绩单”。

  很难想象,几年前的中国一重,还是另一番景象:机构臃肿、包袱沉重、观念陈旧,2014年至2016年连续3年亏损,一重股份一度面临退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