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专家把脉中国水资源“家底”华北平原最“干渴”(3)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设了一批调水工程,目前已有130余项已建在建重要调水工程,跨水资源一级区跨流域年度调水量约为200亿立方米。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部署五大类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其中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达26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则明确,“十四五”时期将推进国家水网、重大引调水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如何更科学地推进这些调水工程?王浩指出,工程规划和建设必须严格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基本原则。其中,“确有需要”是前提基础,只有在深度节水等措施无法支撑的条件下,才考虑新的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生态安全”是控制条件,每项工程都要经过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包括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对生态有影响的项目要调整优化,生态代价大的项目坚决不能上马;“可以持续”是判断标准,重大调水工程必须确保水价和运行管理体系可以持续地发挥长远效益。
虽然调水工程可以解决地区水安全保障问题,但业界专家也再三强调,绝对不可将兴建调水工程视为唯一的有效途径,要坚持以水定城、定地、定人、定产,走协调发展之路,通过法规确立调水工程建设的刚性约束机制。“比如,水资源短缺地区如果计划跨流域调水,需具备以下条件:人口、城镇、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合理,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减少水需求量的空间有限;已基本实现全面节水,用水定额接近或达到节约用水定额水平;国家或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布局中的重要区位;区域赋存国家发展需要开发的重要矿产资源等。”刘颖秋列举道。
(本报记者 袁于飞 本报通讯员 安天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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