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第三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山寨”酒水、“黑气瓶”等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7-16 18: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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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16日电 (记者孙博洋)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1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涉及生产有毒有害食品、不合格儿童推车、假冒名牌白酒、翻新“黑气瓶”等。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和“山寨”酒水饮料行为,依法严查劣质钢筋、线缆、儿童玩具和翻新“黑气瓶”,大力整治“神医”“神药”等虚假医疗广告和中介机构“乱收费”现象,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

此次公布的部分典型案例如下:

一、贵州省遵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遵义黔北果蔬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体责任案 

2021年4月30日,遵义黔北果蔬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履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3月12日,贵州省遵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暗访时发现,遵义黔北果蔬批发市场开办方遵义黔北果蔬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未审查入场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未配置食用农产品检验所需的设备及检验人员对入场食用农产品进行检验,未委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入场食用农产品检验,并杜撰虚假检验报告在市场内进行张贴公示。经查,遵义黔北果蔬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从2020年6月份持续至案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该企业还存在伪造虚假检验报告在市场进行发布的行为,已另案从重处罚。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是百姓“米袋子”“菜篮子”的重要渠道和枢纽,严格落实市场开办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的行为监管,是守护百姓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本案当事人作为市场开办者,未履行主体责任,可能导致安全风险。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从严监管,并警示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开办方认真查找问题,积极整改,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四川省西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西昌市奇阳商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及经营未经检疫肉制品案

2021年3月15日,四川省西昌市市场监管局将西昌市奇阳商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及经营未经检疫肉制品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021年2月19日,根据有关案件线索,西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西昌市奇阳商贸有限公司租赁的冻库库房进行检查,发现标示为“28 XiangGangZhiHao”冷冻鸡脚筋2件(12.5 kg/件)、冷冻阿兰那牛肚1件(20kg/件)、冷冻鸡肾 12件(10kg/件),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冷冻肉制品检疫证明等证明材料,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扣押,并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经查,上述肉制品是该公司经营管理人员陈某某分别从昆明个人郑某、成都海霸王市场购进,只有微信交易记录和对方的电话号码、微信号,不能出具入境货物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供货方资质信息等证明材料,共购进50件,已销售35件。执法人员依法对冻品及环境进行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西昌市奇阳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核实为虚假证件;经调取系统销售开票数据,仅2018年8月24日至2021年2月14日,该公司商品进货金额为4037万元、销售单据金额为1211.5万元。该公司未经许可经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营未经检疫的肉制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已涉嫌犯罪,西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