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海上交通安全新发展格局推进海运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
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海安法》)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海安法》是我国海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确立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是规范海上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基本制度保障。
构建我国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新体系
推动海运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
“《海安法》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法制保障,是引领和推动海运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舵’和‘航标灯’。”交通运输部原副部长、中国航海学会理事长何建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修订颁布《海安法》,不仅对于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而且对于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畅通、提升海上交通安全治理水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新发展格局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对此,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曹德胜则表示,新《海安法》的实施,将构建我国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新体系,对提升海上安全保障能力、保障资源通道安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整个立法过程历经近20年,凝聚了行业的智慧和力量,立法成果来之不易。”何建中指出,新《海安法》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加了船员权益保护制度,强化了旅客安全运输管理,强调了将生命救助优先于环境和财产救助,切实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贯穿于法律制度修改完善的全过程,体现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
此外,何建中表示,新《海安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完善海事监管方式和手段、优化航海保障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修改完善,为提高海事执法服务水平、提升海上交通安全治理能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新《海安法》还新增了公司安全营运及防污染制度,明确了地方政府的相关责任,强调了社会第三方参与海上搜寻救助,把过去管理与被管理“二元对立”的管理体系变为多方参与、共管共治的多元治理体系,有效推动了海上交通安全治理体系的优化升级。
新《海安法》还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航运强国的重要抓手。何建中表示,《海安法》强化了海事系统服务保障海上运输的主要职责,拓展了海上运输活动全过程监管范围,规范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秩序,为推进海运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航运强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曹德胜也认为,海上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国际物流供应链的畅通,是影响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环节。
何建中还表示,新《海安法》对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海事公约进行了系统性的国内法转化,实现了国内法律制度和国际法律制度的有机统一,更加明确地向国际社会表明我国积极推进海上执法合作、履行国际义务、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维护海洋公共安全与秩序的立场,树立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为我国海运业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优化海上交通条件
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据曹德胜介绍,本次修订是自1983年颁布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新《海安法》共10章122条,重点从事前制度防范、事中事后加强监管、强化应急处置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主要修订内容涉及优化海上交通条件、规范海上交通行为、严控行政许可事项、完善海上搜救机制等方面,并强化了责任追究,还从船舶登记、船舶检验、航行安全、船员保障、防治污染等方面全面、系统履行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海事公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