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政策发力释放消费潜力(财经眼)(3)
“2019年我国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后,月收入不足1万元的个人基本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涉及面广、受惠者多,使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为扩大消费提供了重要保障。”西南财经大学西财智库博士后熊阳说。
“增值税征收范围十分广泛,具有环环抵扣、层层传导的特点。近年来不断深化的增值税改革,比如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等,为企业减负助力,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商品和服务总体价格的下降,进一步刺激消费。”江凯说。
未来,面对消费升级趋势,怎样用好财税政策促消费、扩内需?
李旭红建议,除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推动免税消费市场发展外,优化增值税、消费税税制等方式都是“可选项”。从增值税看,可下调食物、基本生活品等的增值税税率,这有助于降低相关商品的价格,减少中低收入人群购物消费的税收负担。从消费税看,可考虑进一步改善其征税税目及税率,比如,增加对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产品的征税范围,动态调整对奢侈品的价格界定等。
“研究激发消费需求的财税政策,还需充分把握当前消费理念、消费行为和消费模式。比如,近年来网络消费迅速发展,相关财税政策也应及时跟进、不断完善。”汤继强说。
(人民网记者王硕参与采写)
《 人民日报 》( 2021年09月13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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