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4)
中国高度重视生物安全,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颁布实施生物安全法,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机制逐渐完善,生物技术健康发展,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监管力度不断增强,国家生物安全管理能力持续提高。
严密防控外来物种入侵。持续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完善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制度,建立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际协调机制,推动联防联控。陆续发布4批《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制定《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共计公布83种外来入侵物种。启动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防控灭除和监督管理。加强外来物种口岸防控,严防境外动植物疫情疫病和外来物种传入,筑牢口岸检疫防线。
完善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严格规范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的安全管理,积极推动生物技术有序健康发展。先后颁布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与评价,防范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产生的不利影响。发布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检测及监管技术标准200余项,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逐渐完善。
强化生物遗传资源监管。加强对生物遗传资源保护、获取、利用和惠益分享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生物遗传资源安全。开展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和保护成效评估,查明生物遗传资源本底,查清重要生物遗传资源分布、保护及利用现状。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获得1.3万多种中药资源的种类和分布等信息,其中3150种为中国特有种。正在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已收集作物种质资源9.2万份,其中90%以上为新发现资源。2021年启动的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已完成新发现的8个畜禽遗传资源初步鉴定工作。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已完成秦岭地区调查试点工作。近10年来,中国平均每年发现植物新种约200种,占全球植物年增新种数的十分之一。加快推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相关立法进程,持续强化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监管,防止生物遗传资源流失和无序利用。
(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中国实施系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不断加大生态修复力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自然生态系统总体稳定向好,服务功能逐步增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极大缓解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压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骨架基本构筑。
实施系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恢复退化生态系统、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为目标,持续开展多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有效改善和恢复了重点区域野生动植物生境。稳步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三北防护林工程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以及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红树林与滨海湿地保护修复等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启动10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制定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了新时代“三区四带”生态保护修复总体布局。中国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连续30年保持“双增长”,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连续3个监测期实现了“双缩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1%,草原生态状况持续向好。2016-2020年期间,累计整治修复岸线1200公里,滨海湿地2.3万公顷。2000-2017年全球新增的绿化面积中,约25%来自中国,贡献比例居世界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