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频发,高校实验室如何拧紧“安全阀”(2)
不过,这在一定程度上映射出监管难的问题。“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都涉及对危化品的管理,但主要针对企业的监管,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学校和科研机构使用危险化学品开展科学实验的十分明确的、完全对应的规定,在这方面尚存监管盲区。”朱国庆说。
为此,化工专家、南京工业大学校长乔旭建议:“高校实验室的化学品品种多、危险性差异大,如果能出台标准规定各种危化品的安全试验用量,也许可以兼顾科研和安全。”目前,他也在带领团队就如何让化工装置使用最少的危化品原料,实现最高、最安全的产出进行研究。
这与南京医科大学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处长俞宝龙的想法不谋而合:“有好几次高校实验室事故,都与危化品的使用量有关,可否针对高校科研院所制定专门的危化品管理办法和实验室的危化品总量使用标准,如实验室危化品暂存的限额、储存条件等。”
冯建跃则认为,在销售环节,商家应推出科研需求型的危化品小剂量包装,从采购源头加强管控。
缺乏消防和安全防护设计
新建涉及危险品的实验室应单独建设并设专人、专岗管理
东部省份某知名高校从事分析化学研究的教授周正(化名),现在每天进入实验室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学生们前一晚是否将设备和试剂归位。如果发现有遗漏或者安全隐患,立即举起手机“抓拍现行”,将照片发到微信群。
但他发现出问题的不都是自己的学生。“有几回一进实验室,发现楼上化工实验室的水漏了下来。我们相邻的有机实验室也经常有试剂挥发,味道太大了。”周正说。
周正此前所在的实验楼是数学系腾空后留下的,化学化工学院做了改造后将实验室搬入,“做完通风、防泄漏的改造后,实验室安全有一些提升,但毕竟还是有先天缺陷。”遭遇前述几次小“意外”后,周正的实验室最终搬家了。
周正的经历,在一定程度上映射出高校实验室硬件布局的现实之痛。随着我国科技研发水平的提升,特别是交叉学科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前沿课题在高校的科研实验室开展。
有数据显示,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实验室总数,从2007年的24731个增长到2018年的36953个,增幅达到27%;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实验室总面积,从2007年的2285万平方米增长到了2018年的3778万平方米,增幅达65%。激增的实验室数量与有限的高校建设用地和传统的建筑功能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多数高校科研院所规划建设时,没有充分考虑实验室的危险性和安全防护措施,绝大多数实验室和学校的教学、办公、会议等人员密集场所混合在同一栋建筑内。很多实验室中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储存,使管理的难度和安全的风险加大,一旦发生事故极有可能扩大人员的伤亡和灾害的损失。”在朱国庆看来,如果说高校早期建设缺乏为实验室量身定制的规划设计,那么后期防护手段的缺乏又加大了灾害发生的风险。
根据住建部《科研建筑设计标准》(JGJ 91-2019)第5.2.5条规定,当易发生火灾、爆炸、极低温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引发事故的实验室与其他用房相邻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防护单元。同时,易发生火灾、爆炸或缺氧危险的实验室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有爆炸危险的实验室应设置泄压设施……
但在专家看来现实并不理想。“不少高校、科研院所对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实验室,没有与主体建筑分开设置,或者分区域自成独立防护单元设置。”朱国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