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频发,高校实验室如何拧紧“安全阀”(3)
朱国庆建议,涉及危险品的实验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单独建设在一栋建筑或一组建筑中,不宜与教学、办公等普通民用建筑混合设置,并遵照国家相关管理标准严格专人、专岗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经专家论证后,可以将既有建筑按照规范要求改造为专用的涉及危险品的实验建筑。
“根据防爆要求,涉火灾爆炸危险的实验室,一般应为单层或多层建筑,而且要视实验室的类别按照防护单元设计。涉危实验室必须设专人、专岗管理,管理人员要相对固定、减少岗位流动。”朱国庆同时强调,要建立完善的危险品采购、入库、储存、领用、使用、回收、废物处置等闭环管理规程。涉危实验室应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运行,建立涉危实验的申请、论证、审批、操作、监督、处罚等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
“涉危实验应该由专门的实验老师指导学生严格按照规程和实验方案开展实验,而不是由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和长期训练的课题老师指导。课题老师如参与实验,也必须服从涉危实验室的专门实验老师的指导和监督。”朱国庆说。
新项目风险评估难落地
加强准入管理,对不同风险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
“科学实验有较强的探索性,要经常在未知中寻找新的科学规律。而探索是有风险的,例如温度和压力是最容易引起能量积聚的,如果不及时释放,就会爆炸;又例如在从小试到中试等放大试验过程中,由于量的控制不当,条件参数未合理修正,也会引发事故;甚至如果操作者当天的身体、精神状况不佳,也有可能造成事故。”冯建跃认为,科研的价值在于探索与创新,而有时风险是难以预见的,所以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果说,人类对未知科学的探索就是一场冒险之旅,那么有效的风险管控或许可以让这场冒险行稳致远。
2019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实验室对所开展的教学科研活动要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和实验过程管理机制。实验室在开展新增实验项目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
尽管要求在前,但现实比理想骨感。一位不具名的高校业内人士举例,就实验前的风险评估来说,制定评估规则及落实每个新项目的评估要耗费人力物力,出于种种原因,评估难以落地。
多位专家也指出,这一方面在于评估标准难以确立,另一方面在于缺乏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高校每年有很多科研项目,课题组对自己的项目应该最了解,需要在开展新项目前对人员、机器设备、原材料管理、方法工艺和环境方面的风险有详尽的掌控,再由学校科技部门审核,提出规范要求,但现在还没有形成硬性规则。”有专家认为,“想建立规则并不难,例如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所有涉及动物实验的研究,在申报前需完成实验动物伦理审查。新增项目的安全评估是否也可以参照这种思路来约束?”
需要规则补位的还有高校不同风险等级的实验室。
“涉及危化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源、特种设备的实验室是目前高校实验室最主要的安全隐患点。但目前对这4类实验室的管理,都分散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中,还没有专门针对高校的统一的实验室分级分类具体管理规范。”冯建跃认为,出台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便于梳理需要重点防范的区域,并配备重点的人力、设备进行管理。“现在有的高校也在制定细化标准和要求,但推广需要一定时间。”
如果说专业监管的需求呼唤技术标准的出台,那么,监管能否落地,则离不开专业人士的精准“盯防”。
理想状态下,身为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管家”,实验室安全管理者要能制定安全和消防标准,还要能组织检查、督促整改,也要能培训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