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保法”严管人脸识别部分售楼处仍存“偷脸”行为(2)
在北京大兴采育镇的路劲御合院项目,记者注意到,该售楼处同样安装多个摄像头。当记者询问销售人员,现场摄像头是否存在人脸识别系统采集信息行为时,销售答道:“有,现在连步伐都能给你识别出来,哪个项目都有,我以前在的亦庄万科城市之光项目也是如此。”
摄像头含有人脸抓拍模式、人脸对比模式。人民网记者 许维娜制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面上常见的摄像头,只要经过后台改装,它们就能用于人脸识别。不少购房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并不知晓售楼处的摄像头有人脸识别功能,也有部分购房者表示,在现场看到过“您已进入监控区域”的字样,但没有人明确告知摄像头会进行人脸信息采集。
管理:多地叫停或限用人脸识别系统
在北科建·翡翠华府售楼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你去每个售楼处都会有人脸识别,我们只是为了监测来访客户,方便最后成交结算用。”就在记者走访各售楼处期间,记者还收到了北科建·水岸雁栖项目写着“明源云客”的短信。
“明源云客”发来的短信。人民网记者 许维娜制
这一短信证实了上述说法:通过登录“明源云客”监控系统平台,就可能会获取到客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首次人脸识别时间、认证客户识别数、识别率等信息。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全国各地售楼处滥用人脸识别设施及系统非法采集个人信息的背后,房地产领域的人脸识别技术供应商已将其发展成为一门财源滚滚的生意。
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人脸识别”等信息安全问题,近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作出不少处罚,多地已经叫停或限用人脸识别系统。
9月2日,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规范使用人脸识别设施的通知。通知规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随意使用人脸识别设施收集市民身份信息,不得泄露、买卖市民身份信息。已在房产项目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施,需使用人脸识别设施收集客户信息的,应在进入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获取人脸信息的提醒公告并取得市民明示同意。
据不完全统计,佛山、苏州、宁波等多地查处并通报了售楼处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收集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与典型案例。还有惠州、昆明、南京、广州等多个城市先后发文要求规范售楼处使用人脸识别设施及系统。
以宁波为例,2020年12月,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对海曙区某房产项目售楼处进行检查时,发现前台放置着一台人脸认证机器。在监控室,执法人员看到了“旺小宝路由器”“旺小宝交换机”“旺小宝人证机”“旺小宝服务器”等各种网络设备。通过登录“旺小宝”品牌后台管理系统,执法人员找到了大量被该系统关联摄像头记录的人脸信息数据。
律师:收集个人信息应明确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多部法律条例等,个人信息安全从此得以全方位保护,也推动着我国数据安全保护发展至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