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缴万亿元结存利润专家:增大转移支付惠企利民
人民银行网站的政策截图。
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 (黄盛)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表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为增强可用财力,央行依法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总额超过1万亿元。
此举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多位业界人士表示,中央银行结存利润上缴财政,是世界主要经济体的通行做法。就我国而言,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保证赤字率下调、财政支出增长,人民银行此举是在积极落实该项举措。此举属于财政政策范畴,对资金的流动性影响有限,但可经直达机制精准到达县区基层,对支持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有着积极作用。
超1万亿元的结存利润怎么来的?
“这并不是人民银行第一次上缴结存利润,往常都是按年度上缴。”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表示。
据2000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显示,人民银行收入分为业务收入、利息收入与其他收入三部分。其中,业务收入包括外汇储备经营收益、金银业务收入、手续费收入、证券买卖收益、预算外专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人民银行通过政策工具,如购买国债、再贷款、再贴现、MLF、SLF、逆回购等,都会有利息收入。同时,人民银行也有利息支出,如支付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利息等。”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表示。
针对此次上缴的超1万亿元结存利润,人民银行在公告中表示,此次结存利润主要来自过去几年的外汇储备经营收益,不会增加税收和市场主体负担,也不是财政赤字。
国家外汇局2020年年报显示,我国外汇储备在1997—2016年二十年间平均收益率为4.23%,2007年至2016年间平均收益率为3.42%,在全球外汇储备管理机构中处于较好水平。央行此次上缴的结存利润,主要源于这些收益。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央行上缴的这1万亿元的资金,并非央行一个会计年度的结存利润。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世纪疫情发生以来,为应付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在财政政策措施上,我国一直预留政策空间。对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暂停上缴利润,以应不时之需,是预留的政策空间措施之一。有关机构因此形成了一些待上缴的结存利润,这些结存利润应该上缴。考虑当前与长远,在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情况下,经按程序批准,今年安排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了2021年以前形成的部分结存利润。
为什么要上缴结存利润?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预计今年财政收入继续增长,加之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近年结存的利润、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规模比去年扩大2万亿元以上,可用财力明显增加。
人民银行此次上缴的超1万亿元就是“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近年结存的利润”,央行即为“特别国有金融机构”之一。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九条显示,中国人民银行每一会计年度的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3月8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人民银行上缴近年结存利润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安排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是我国的惯例做法,也是统筹财政资源、跨年度调节资金的重要手段,其中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中投公司等,央行也是上缴单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