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乱象何其多(3)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3-21 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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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在2020年10月发布《关于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下称《通报》),指出招联消费金融公存在夸大及误导宣传、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通报》指出,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招联消费金融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全民都可借”“随借随还”“想还款可以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不当收取费用方面,《通报》显示,2018年以来,招联消费金融与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1.5%的平台服务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共收取相关费用7943.23万元,但未向联合贷客户提供有别于单独放贷客户的额外实质性服务。

对合作第三方商户的管控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准入审核不严格,未深入分析合作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行业特点、产品和市场占有情况等;二是合作规模控制不严;三是对风险事件预警分级不审慎。

依据《通报》,招联消费金融催收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存在不当催收行为;二是对委外催收机构考核不严,未严格执行委外催收机构品质考核制度,考核时存在未对催收公司不当行为扣分的情况。


(责编:王震、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