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重视新经济背景下的治理创新(3)
第二,探索多元主体协同的生态治理。充分把握新经济生态化属性,引导企业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发挥各自特点和特长,探索生态共治。一是坚持政府“掌舵不划桨”原则,加快政府向生态环境的营造者、产业服务的组织者转变。二是鼓励企业发挥平台、技术、数据等优势,积极参与平台治理和社会协同治理。三是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出台行业服务规范和市场竞争自律公约,开展纠纷处理和信用评价,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四是利用数字技术,进一步优化和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和监督机制。五是探索敏捷治理机制,鼓励具有不同目标和利益诉求的参与主体之间探索建立利益协商机制,科学合理地化解和解决利益差异化所产生的纠纷与冲突。
第三,优化完善数字治理。数字技术应用提高了治理的效率,成为治理的重要工具。政府和企业作为数据资源的主要掌握者,要积极探索高效互动、监督到位的数字化治理机制。就政府而言,一是要加快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应用开发规则和流程,明确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设计;二是要逐步制定和拓宽数据开放清单,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及政企数据双向流通;三是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利用数字技术优化政务服务。就企业而言,一是要建立严格规范的数据收集、利用和保护机制,规范数据使用行为,确保数据安全;二是要利用数字技术建立和优化平台治理体系和风控管理体系,形成企业利益与社会责任协调共赢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