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确建设首个交通强国省域示范区(2)
三是强化转型发展,高水平谱写流域保护发展新篇章。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协同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优化“门到门”物流服务网络。构建适应城市特点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体系。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进“近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示范建设,加快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支持青岛港建设“中国氢港”,加快推广应用高能效低排放交通运输装备和新能源、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加强内河船舶防污染实时动态监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交通,构建改革创新、系统完善、先进适用、着眼长效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弘扬黄河文化和打造齐鲁交通文化,服务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探索建设黄河文化和齐鲁文化交通长廊,推进现代综合性交通体验展馆建设。
此外,《意见》从坚持党的领导、强化人才保障和加强实施管理3个方面,对示范区建设保障提出了要求。交通运输部在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定、项目安排、改革试点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加强监督指导。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充分动员各方面力量,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发挥好对其他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是山东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和重大历史机遇。山东交通运输系统将切实承担起示范区建设主体责任,加快制定建设方案,构建指标体系,强化组织实施,开展示范试点,注重系统推进,奋力建设交通运输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先行区、交通运输创新驱动的引领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区,答好交通强国建设的“山东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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