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破解农村金融发展难点痛点
原标题:合力破解农村金融发展难点痛点
乡村振兴政策红利频出,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迎来新的重要节点。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既是解决农村金融供需失衡的现实需要,也是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近年来,国有大型银行不断下沉服务,使得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得到大幅提升,为农村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也必须看到,随着乡村振兴不断深入,农村金融服务短板日益凸显。一些金融创新产品虽冠以“农”字头,但在设计上与农村产业的实际脱节,无法有效满足实际需要。
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与农业农村发展实际供需不匹配的情况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三方面:一是银行服务农村地区存在重存款轻贷款、重抵质押贷款缺信用贷款的现象,“三农”关键领域缺少资金支持;二是银行对一般农户的小额普惠贷款发放较多,对小型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投放不足;三是银行之间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各自出招,信贷投放较为分散,不能形成合力,一些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容易陷于推进不畅的境地等。
农村金融服务亟待升级。从政策面来看,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单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对金融业加大支持乡村振兴力度提出更高期许,这也意味着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被提到了全新的高度。去年10月,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到今年4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正式挂牌成立,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推动和实施的。
乡村振兴政策红利频出,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也迎来新的重要节点。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既是解决农村金融供需失衡的现实需要,也是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银行业要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优化涉农金融供给上更主动作为。银保监会4月发布的《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优化涉农金融供给体制机制。政策性银行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强化对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加大首贷户拓展力度,更多为此前未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等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断增强乡村振兴服务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
政策性银行在支持乡村振兴中尤其具有天然优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造、农业科技等一些涉农项目需要长期投入,资金需求量大、回报周期长、短期回报率低,商业银行的传统金融产品较难匹配这些项目的融资需求。而政策性金融兼具了金融和财政双重属性,能够提供长周期、低利率的信贷资金,能较好弥补商业银行的不足,避免商业银行在服务农村金融中出现失灵问题。近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拟创新推广县域全方位综合化金融服务模式,为符合条件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探索提供长期、稳定、大额、低成本信贷资金,就是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有益尝试。
乡村振兴需要更多参与者,除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引导更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如证券公司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经营主体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培育一批高质量的涉农上市公司,助推农业科技创新目标实现;保险公司的产品可补充农村信贷的不足,增强农户对抗农业不确定性的能力,是乡村振兴的坚实后盾和有力保障;保险和期货公司还可以进一步完善“保险+期货”服务,探索推动更多特色农产品成为期货交易品种,支持农业农村经营主体通过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进行风险管理,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和金融衍生品之间的联动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