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新时代数字政府建设?这个意见指明方向(2)
《数字政府蓝皮书:中国数字政府建设报告(2021)》中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指数为“高”以上的省级政府从2016年的12个增加到26个,一体化政务服务在数字化转型中的率先突破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数字政府建设的典型特征。
《指导意见》还提出数字政府构建共享平台网络平台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拓展、有序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
“数据应用范围的拓展有助于激发数据红利,企事业单位可以对非涉密数据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利用企事业单位的数据分析能力,有助于提高政府数据的利用效率。”李智超建议落实安全保障制度,完善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共享数据进行脱敏脱密,对相关企事业单位数据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安全审查;同时通过新兴信息技术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数字政府的建设将来的大趋势要向外网推进,这对于下一阶段的数字政府建设有重大的意义。需要确保在数据迁移和整合的过程中的信息安全,中央和各省级垂直管理部门需要做好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数字安全的平台支撑。
如何驱动数字经济社会发展?
《指导意见》提到,要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推动数字技术在数据汇聚、流通、交易中的应用,进一步释放数据红利。
“传统的治理监管模式是基于统计部门收集数据,通过收集的信息来进行研判,存在滞后性。”李智超认为,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表现在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分时段监管向实时监管、事后监管向全过程监管、弥补性监管向预防性监管转换。
在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高恩新看来,传统的监管方式涵盖了物流链、生产链、场地,而新兴业态大致围绕着互联网平台,如何围绕着数字经济实现监管模式的创新将是较大的挑战。
如何适应数字经济推动监管模式的创新,高恩新建议,原有的监管体系需适应新业态的特征,从事后、片段式的监管转向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全链条的监管转型。
“了解新业态的具体特征是关键,监管体系要紧跟监管需求,不断地运用大数据技术来优化监管体系、监管手段,从而提升监管的效能。”高恩新表示,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要充分发挥数据赋能的作用,通过大数据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对市场进行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
此外,数字技术还有助于推动政策与企业的精准对接,“过去数字服务建设更多的是突出互联网+政务服务,而未来应该通过数字化的方式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精准对接服务对象的需求。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推动数字政府的建设有助于将惠企政策的信息直接对接至各个企业,让政策找企业,政策精准与企业匹配,降低了企业经营审批的成本,鼓励创新创业,助推数字经济发展。”马亮说。(郭涵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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