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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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17日电 (记者杨曦)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切实维护群众饮食健康,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到,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还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据介绍,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并于2022年9月17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wangyi@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请在信封上注明“《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图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微信
(责编:杨曦、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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