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药品管理、非法行医……10起医美违法犯罪案例曝光
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杨曦)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税务总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共同选取了一批典型案例,予以集中曝光。
一、朱某华妨害药品管理案
2022年3月,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在朱某华租赁的场所内当场查获无合法来源的A型肉毒毒素产品3000余盒(瓶),其中韩国“La:tox”牌A型肉毒毒素产品(俗称“冰肉”)360瓶、韩国“TOXSTA”牌A型肉毒毒素产品(俗称“星肉”)1瓶。朱某华已经涉嫌犯罪,诸暨市市场监管部门遂将案件移送属地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朱某华明知上述A型肉毒毒素未取得国家进口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为牟取非法利益进行销售,个人非法获利共计10万元左右。涉案的“La:tox”(“冰肉”)、“TOXSTA”(“星肉”)牌A型肉毒素产品,在韩国未合法上市。
2022年10月,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对朱某华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2022年12月,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朱某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予以没收,同时禁止朱某华在刑法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美容、医药行业相关活动。
二、陈某等人妨害药品管理案
吉林省吉林市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陈某对外销售未经批准生产的肉毒毒素、玻尿酸等医疗美容用针剂。经查,犯罪嫌疑人方某峰等人设立窝点非法生产肉毒毒素,同时委托某公司生产外敷用玻尿酸冒充为注射用玻尿酸,经层层分销销售给陈某,陈某又将上述产品对社会销售。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59名,查获涉案肉毒毒素、玻尿酸等医疗美容用针剂2000余支,涉案金额3700余万元。
三、“3·20”妨害药品管理案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周某经营的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五五分成”方式吸引浙江地区美容院参与高价出售美白、排毒、细胞活化等未经批准生产的医疗美容用针剂。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林等人以其成立的某公司为依托,设立窝点非法生产医疗美容用药品,使用假冒某品牌商标标识的包材和自行捏造品牌的包材进行包装,发展多级代理,通过美容机构进行销售。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查获涉案针剂1000余箱,涉案金额1亿余元。
四、李某平非法行医案
2017年以来,李某平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诊治执业活动,两次被天津市属地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7月,李某平再次开展医疗美容非法诊治活动,被依法查获。
2022年11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李某平违法所得,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五、王某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违法从事医疗美容经营活动案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接到举报,发现王某华在写字楼租赁房间,进行注射隆鼻诊疗经营活动。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当事人及其雇佣的技术人员未取得医师执业资质,在普通写字楼租用办公室,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经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022年11月,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浙江嘉兴柏惠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