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人民网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杜燕飞)2020年,在深入研究分析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银保监会制定发布《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三年来,银保监会已清退违法违规股东3600多个,转出违规股权270亿股;分五批次向社会公开124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推动累计处置不良资产9.2万亿元;累计支持20个省(区)发行55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600余家中小银行资本……
银保监会表示,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是金融机构稳健发展的基石。2020年至2022年,银保监会聚焦大股东操纵、内部人控制等突出乱象,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按照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乱象治理成效显著
“股权管理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股权结构和股东行为深刻影响着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有效性。”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股权结构混乱、股东行为失范、违规关联交易猖獗,是近年来中小银行保险机构经营乱象丛生的重要原因。建设良好的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必须毫不手软地整治股权结构、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市场乱象。
为此,在股东资质审查方面,银保监会严把股东资质关。加强股东资质的穿透审查,按照“一控两参”要求,依法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筑牢产业资本和中小银行保险机构之间的防火墙,同时坚决将不合格投资者挡在门外,将违法违规股东清理出机构。三年来,已清退违法违规股东3600多个,转出违规股权270亿股。
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方面,银保监会重点惩治股权代持、虚假出资以及通过违法违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有力查处了一些不法股东通过隐秘手段违规入股控制中小银行保险机构。三年来,已对近四千名违法违规股东权利进行了限制,分五批次向社会公开124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对七百人次银行保险机构责任人员采取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禁止从业等处罚措施,责令机构内部问责六千多人次。
在优化股权结构方面,银保监会积极支持中小银行保险机构补充资本。在2家高风险城商行合并组建四川银行过程中,新引入国有、民营企业各类股东20余家。为促进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监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三年累计支持20个省(区)发行55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600余家中小银行资本。
在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方面,银保监会发布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指导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发布股东权利义务手册。健全股东承诺机制,建立股权管理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常态化公开机制。推动商业银行基本完成股权集中托管。加强数据治理,开展两轮股权和关联交易数据质量重点抽查,对3712家次问题机构进行了通报。
治理主体履职能力稳步提高
银保监会表示,治理主体履职能力高低直接决定着公司治理成败。提升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及其成员的履职水平,是三年行动方案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为此,银保监会按照“金融家办金融”原则加强高管队伍建设。重点抓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关键少数”,支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以市场化方式,选聘“政治强业务精”高管团队,特别是选优配齐机构“一把手”。为促进人才流动,助力解决中小银行专业金融人才选聘难问题,监管部门指导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建立管理人才库,协调大型机构向中小机构输送优秀人才。目前中国银行业管理人才库入库合格人选近1100名。2021年以来,26个省(自治区)中小银行从大型银行引进120多名高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