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原标题: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首要目标是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现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国内大循环的空间才能更广阔、成色才能更足”。这为我们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引领城乡融合发展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从本质上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二者之间底层逻辑相通、问题导向相近,都是希望通过推动改革、完善制度来畅通城乡循环、扩大内外需求,解决城乡资源错配问题。其重点都在于,通过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扩大乡村市场规模,改变生产要素与资源由乡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状态,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当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亟须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改变城乡间的生产要素单向流动问题;二是推动基础设施一体化,提高乡村基础设施规模和质量;三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乡村生产生活质量。
促进城乡间生产要素双向流动,提升要素配置效率
目前,我国城乡间各类生产要素在流动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限制,劳动力、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难以在城乡间顺畅地双向流动,进而影响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注重消弭城乡间的要素流动限制,形成有利于乡村地区发展的健全要素市场,促进城乡间劳动力要素、土地要素和资本要素双向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在劳动力要素方面,通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完善城乡间劳动力双向流动机制。一方面,注重打破区域行政壁垒,引导不同城市立足资源禀赋,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体系,强化分工协作,提升城市就业承载力,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另一方面,改善乡村投资兴业的软硬件条件,吸引有志于投身乡村建设的城市人才和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返乡创业大学生、特岗教师和退役军人等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
在土地要素方面,通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一方面,统筹管理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和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另一方面,根据实践发展需要,深入推动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也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拉大农村贫富差距。
在资本要素方面,通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城乡间资本要素高效配置机制。一方面,鼓励乡村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稳定投资预期、降低交易成本,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工商资本下乡的积极性,以优质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吸引资本到本地区投资;另一方面,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尝试搭建城乡资本一体化金融平台,通过政府财政中介作用积极引导商业银行跨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以不同利率匹配不同的乡村资金需求,同时为下乡的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侵害农民利益。
提高乡村基础设施规模和质量,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目前,我国城乡间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差距较大,存在不均衡发展问题,造成要素、资源和商品难以在城乡间顺畅流动,影响城乡融合发展。《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区域联通、安全高效的电信、能源等基础设施网络。通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须注重提高乡村各类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强化城乡间各类基础设施部门分工协作,明确各部门的基础职责,建立城乡间高标准的统一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