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行业猫腻:一百种霸王条款 一千个加价理由(2)
“不仅是木质家具,装修公司可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地方非常多。”验房师王清华说,比如贴壁纸的粘胶,在市场上价格差距明显,环保性也不同,不排除有些施工人员会把100多元钱一瓶的环保粘胶偷换成5元钱的劣质粘胶使用。
王清华还提醒消费者,要注意对隐蔽工程的验收,比如电线管的弯度、水管的直径和壁厚是否符合标准。
资料图:家具展览会。安源 摄
延期违约时赔付标准不清
除了装修质量,在装修工程的延期和违约金赔付方面也很容易引发纠纷。
孟女士的房子自2018年10月开始装修,合同写明竣工日期是2019年1月,由于装修公司的橱柜制作出现问题,一直拖延到4月份才完工。但是,在计算延期赔偿金的时候,却出现了问题。
“签订主合同之后,装修公司过几天又要求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主合同提到,由于装修公司的原因延误工期的,应该赔付工程造价总额的千分之二,而在补充协议里,金额变成了延期一天赔付100元。”她说,“因为补充协议内容太多,所以当时没有注意到这一项,装修公司也没有告知这一变化。”
装修公司与孟女士签订了两份合同,主合同中赔偿金为千分之二(上图),补充协议中变成了一天100元(下图)。来源:受访者供图
这种情况下应该以哪份合同为准、装修公司的行为又是否合法呢?北京云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闫兵表示,就同一个具体事项有两种互斥约定的,除合同中明确了效力等级的,应以后约定为准。也就是说,应当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闫兵说,装修公司的行为显然是违约的,但是不宜定性为违法。法律保护的是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一般不会就一个合同关系中的具体行为作出规范。不过,依据合同法规定,如果当事人遭受的实际损失明显高于约定的违约责任的,也可以主张要求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
装修合同多数由装修公司制定并提供,其中不乏霸王条款。
比如,在工程竣工验收方面,某装修公司的合同提到,“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工程的视同为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什么是“提前使用工程”呢?合同显示,“提前使用是指,验收合格前,甲方收回外屋门钥匙、自行更换外门锁、安排家具进场、出租、转让、居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房屋的情况。”这意味着,如果业主在装修的过程中自行更换了外门锁,或者运送家具进门,就被视为房屋验收合格了。
“上述验收相关条款是非常苛刻和不合理的,如果双方在装修过程中发生纠纷,业主会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王清华表示,验收的时候,需要业主、装修公司、第三方监理人员或装修公司的监理工长和施工人员三方在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