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中4000多幅照片无署名 摄影作品作者难寻(2)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是国内唯一的保护摄影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办法出台后,摄著协向所有教科书出版社发函,提醒支付稿酬,但“基本没有得到呼应,收费非常艰难”。迄今,只有数家出版社响应摄著协,提供了使用过的4000余幅作品,支付稿酬200多万,委托摄著协转付。
林涛说,这4000幅对于全国教科书使用的摄影作品总量来说,仅仅是九牛一毛。他们曾统计过某一家教科书出版社的使用量,能够获得的300本教科书里,摄影作品总计便达到1.8万张。
《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总统府”》 本版图片截图自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官网,系此次“稿费招领”作品。
普遍不署名 摄影作品作者难寻
教科书出版社疏于支付版权费,也有历史原因。
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李顺德认为,当时作此“未授权先使用”的教科书法定许可规定,是为了支持教育事业,因为教育事业有一定的公益性。
但《著作权法》也明确规定,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教科书作品的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这一规定并未得到普遍执行。摄著协调查的教科书中,一家出版社使用的上万幅摄影作品中,署名的不到5幅。李顺德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这侵犯了权利人的权利。
根据2013年出台的办法,出版社可以将稿酬交给版权管理组织转付。林涛表示,“这实际上是把难题交给了我们,减轻了他们的负担”。
寻找摄影作者的过程非常艰难。得益于摄著协与中国摄协合署办公,此项工作充分调动了中国摄协的资源,但找到的作者仍是寥寥。
因此,此次通过网上公告发布这些作品,摄著协希望更多作者可以确认自己作品的版权,并领取稿酬。
“无人认领”稿酬将制定使用办法
7月25日,摄著协向几名摄影家和已故摄影家后人代表发放了稿酬。新华社前摄影记者郭占英是其中之一。
今年81岁的郭占英向新京报记者回忆,几年前,摄著协曾请他辨认过一些出版社使用的照片,他认出其中4幅是自己的作品,包括一张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讲话的照片。其后,通过相关程序确认了著作权的归属。
“能收到这笔稿费很高兴,比稿费更重要的是,有组织能够规范管理。”郭占英说,此前很多教科书使用的照片来源复杂,包括档案馆、画报等等,质量不佳。
为了确认这4000余幅摄影作品,摄著协工作人员进行了多轮辨认,并请专业摄影家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