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零容忍(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7-28 08: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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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实践中看,少年、家事审判还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最高法大法官胡云腾分析:“比如,变更儿童的抚养权以后,其父母是否如何履行抚养义务?在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或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履行财产监护职责的时候,未成年被监护人的财产权如何保护?又比如,父母双亡的孩子谁来监护,谁来保护他们的权利?”

  最高法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法院在调解解决变更抚养权纠纷后,委托观护员开展判后社会观护工作,督促孩子的父母尽职履行抚养义务。这项制度使得与家人矛盾升级、被学校勒令退学、数次被送至行为矫治学校、四处流浪的小兵,与父母关系得到改善,对生活更加自信,并重归校园,步入正常的学习生活轨道;8岁丧母、10岁丧父的小乔,愿意跟外租父母一起生活,但父母留给她的30万存款由居委会指定的监护人叔叔保管,最后法院准许了案外人担任监管人的协议;在一起离婚案中,为保护身患疾病的幼童的权益,法院首创儿童权益代表人机制,聘请妇儿干部以及青少年社工作为:儿童权益代表人,参与诉讼。涉案儿童得到了来自父母的完整关爱。

  胡云腾分析:“通过指定社会组织监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让第三人担任相关儿童权益的代表人,这些都是法院进行少年家事审判改革的成功探索,有关的改革探索经验,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打开了‘一扇窗’,对于推进少年家事立法的完善,构建符合少年家事审判特点和规律的审判体系、机构、组织和程序,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针对“事实孤儿”和亲生母亲虐待儿子的典型案例,胡云腾说:“在审判实践中,最让人心疼的就是陷入困境中的孩子们,他们有的是‘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有的是被亲生父母长期虐待的孩子,需要切实解决他们获得救助的法定程序。论坛发布的相关案例,通过宣告离家出走的监护人失踪或死亡,解决监护人资格撤销及撤销后的未成年人安置问题,从而让孩子得到有效扶助;或者通过指定村委会作为监护人,相关法院的审判创新,为这些可怜的孩子走出困境贡献了司法智慧。”

  胡云腾强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要始终贯彻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和重点保护的政策价值取向,要群策群力,让保护未成年人的“政法工作一条龙”和“社会工作一条龙”都共同发力。

  胡云腾:“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无死角,无灯下黑。对严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严厉惩治。让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比父亲更有力量,比母亲更为慈祥。”

  中国之声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