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持证据裁判尺度严格落实疑罪从无——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认真人就王书金死刑复核一案答记者问(2)
答:这个问题,实际上我前面已作出了答复,且本院的刑事裁定书中举办了回应。刑事诉讼礼貌定,对刑事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重观测研究,不轻信供词。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本案中,被告人王书金归案后主动供述其实施了6起强奸、存心杀人作案,侦查构造依职权举办侦查后,只认定了王书金的4起强奸、杀人作案,并移送查看构造审查告状;公诉构造依职权举办审查后,认为上述4起犯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实,切合告状条件,遂依法提起公诉。经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一审、二审,认定了告状书指控的王书金的4起犯法事实,并经本院复核予以确认。关于王书金供述的别的2起强奸、存心杀人作案,经侦查构造核查和查看构造审查,均认为不能创立,公安构造不予认定,公诉构造不予指控。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该当按照公诉构造指控的犯法事实举办审理,本案中,法院对告状书没有指控的王书金供述的别的2起作案依法不予认定,切正当令划定。
问:被告人王书金提出,本身有自首情节,您可否先容一下有关环境?
答:按照刑礼貌定,犯法今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行的,是自首。1995年10月,被告人王书金因涉嫌在河北省广平县南寺郎固村村东实施杀害被害人张某乙的犯法,被广平县公安局上网通缉;2005年1月17日王书金因形迹可疑被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干警传唤举办询问,在多次报假姓名和假户籍地点均被戳穿的环境下,最后如实交接了本身的真实姓名、户籍地点,认可曾在本村杀人作案而外逃多年。经讯问,王书金主动交接本身实施了6起强奸、杀人作案。后经公安构造侦查和查看构造提起公诉,最终经法院审理认定了个中4起强奸、存心杀人犯法事实,依法可以认定王书金具有自首情节。
问:被告人王书金及其辩护人提出,王书金主动供述其实施了石家庄西郊强奸、存心杀人作案,应认定为重大建功。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对待的?
答:按照刑法和司法表明划定,建功是指犯法分子到案后揭发、检举他人犯法行为可能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可能阻止他人犯法勾当,协助抓捕其他犯法嫌疑人,可能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度和社会的突出表示。对付犯法分子归案后供述本身的罪行,认定为建功既于法无据,也有悖于法理和情理,纵然查证属实,也只能认定为自首可能率直,同时犯法分子该当对查证属实的所犯法行依法包袱刑事责任。王书金供述其本人实施的多起强奸、存心杀人作案,无论是否经查证属实,均不切合刑法和司法表明划定的属于建功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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