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商服务好企业“定心”了(3)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3-20 02: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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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中小企业造成冲击抚顺、锦州、铁岭、盘锦、朝阳等地相继出台疫情期间服务企业发展的司法保障有关实施意见,给中小企业打好“防疫针”,吃下“定心丸”。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司法举措得到葫芦岛市委书记王健批示肯定。

决不能让一个案子拖死一个企业。辽宁法院开展“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聚焦排查清理“久拖不办、久执不结”和特定类型涉企业和企业家案件,对长期未结、涉企业家经济犯罪等5类案件逐级挂牌督办,逐案督导调度。

如何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各地法院问需求计,精准服务。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家戎走进8890民生热线平台,接听群众来电、现场解决群众问题;辽河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国全连续走进油田企业,就信访矛盾预防处理和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两个专题授课辅导;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月前往彰武县大四家镇大四家子村调研脱贫成效,走访当地企业;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与工商联对接,建立沟通反馈机制;本溪全市法院组织120名法官,对127家企业进行上门服务;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带队组成10个服务小组,深入对接85家企业,提供90余次法律咨询服务;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等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宣传巡讲活动”……

刀刃向内,整改不止。“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审判效率低”“办关系案”……辽宁法院坚决整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开展十项专项整治,建立超审限案件台账,每周通报督促办结;辽宁高院组织开展两轮督导检查、明察暗访,通报全省法院影响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弘扬正气,以案释法。辽宁高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评选,向媒体发布20件典型案例。

2021年,辽宁高院党组要求全省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落实落地,完善营商环境沟通协调机制。辽宁高院将建立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评估制度,加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考核。全省法院再启航,将全力以赴、步步为营,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本报记者 黄艳辉 严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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