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

光山新闻网 王林 2019-06-03 18: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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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问题导向是巡察工作的重要方法论,深入推进市县巡察,要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问题导向,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准确把握政治监督内涵,防止把巡察简单等同于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防止照抄照搬巡视做法,上下一般粗。政治监督越到基层,越要具体、实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中长期存在的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针对市县巡察在一个地域相对较小、熟人相对集中的环境下开展监督的特点,从加强教育引导、健全工作规程、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着手,下大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要盯住整改不放,压紧压实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后半篇文章”。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任务,持续跟踪督办。要把巡察机构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选好配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要坚决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重要载体来抓。省区市党委要负起统筹领导责任,把市县巡察工作纳入本地区巡视工作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导,督促市县党委把巡察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市县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列入市县党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把握本地区政治生态特点、工作难点和群众期盼,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安排,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全覆盖。市县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作为分内要务、应尽之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要直接点人点事点问题,不能出个面、点个卯、表个态就完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担起组织实施责任,健全工作规则,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每轮巡察工作,确保市县巡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