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名厅级干部、7名县处级干部因中华鲟大量死亡问题被查处(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8-04 07:14:16
浏览

事实上,在子一代中华鲟出现死亡之后,围绕着中华鲟保护所做的努力就没有停止过,早在2017年11月,原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就曾向当时的湖北省农业厅去函,措辞严厉、态度明确:恒升公司的567条亲本极其珍贵,对完成中央要求以中华鲟为代表的长江珍稀特有物种保护具有极端重要意义,要确保现有人工保存群体安全。原湖北省农业厅在收到长江办的上述文件后,组织工作专班赴现场实地调查,并组织各方磋商,甚至约谈荆州市文旅区相关负责人。

2018年6月1日,当时的湖北省农业厅负责人到荆州市主持召开协调会,传达省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督请荆州市政府协调处理。但协调会过去3个月,仍未取得实质进展,并再次发生中华鲟陆续死亡现象。2018年9月11日,湖北省水产局致函荆州市政府,要求荆州市文旅区迅速暂停施工。对此,荆州市文旅区也明确表态,保护中华鲟的手段之一就是停工,而他们一直宣称停工的工程却被媒体和企业曝光一直在施工。

2018年12月,农业部长江办就中华鲟人工保种群体保护问题,约谈了湖北省荆州市政府,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参加约谈。

当年12月10日,荆州市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会议指出,市纪委监委要全面调查,既要查其中是否存在利益链条,又要查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做到一查到底、严肃问责。

规划之初就“忘了”中华鲟

综合整起事件,导火索是政府与企业的一场征迁纠纷。2014年6月,原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更名成为荆州文旅区后,当地加快旅游开发建设步伐,包括“凤凰大道”“芈月桥”“庙湖环境整治”等一批项目陆续上马开工。

国内鲟鱼保护专家认为,项目从规划之初就“遗忘”了这批中华鲟。政府在征迁方案中把恒升公司当成了普通的养殖企业来规划安置,没有考虑到这批中华鲟搬迁保护的费用,结果出现了严重分歧:政府少数官员质疑这批中华鲟及其价值,而企业又以之为“谈判筹码”。

专家们认为,征迁纠纷导致这批中华鲟保护一拖再拖,以至于长期未能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延误其搬迁保护工作。而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的结果非常明确,恒升公司的环境已经不具备驯养这批中华鲟的条件,僵持下去这些中华鲟“只有死路一条”。

业内专家曾建议,双方搁置纠纷,地方政府须尽快启动保护这批子一代中华鲟的具体事宜;恒升公司应尽快降低养殖密度,帮助这批子一代中华鲟修复伤病。此外,还应立即启动异地驯养工作,尽快形成长远保护方案。目前,相关保护工作已经启动。

然而,此次事件直接暴露出一些核心问题,首先,民营公司驯养的中华鲟子一代,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产权归属如何界定?实际上,征迁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的根本原因是:恒升公司要求赔偿范围包含中华鲟。

据了解,企业认为,子一代驯养的费用完全由企业负担,中华鲟没有放开商业利用,企业是依靠饲养其他经济鱼类的收入来填补。而荆州文旅区则认为中华鲟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属于国家资源,不该是企业私有财产,因此赔偿不能包含中华鲟以及对中华鲟进行迁地保护的费用。

此外,此次涉及的中华鲟子一代的保护主体、以及未来保护工作的主体、资金来源等等,目前都依然未能有清晰明确的定论。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中华鲟死亡事件以及留下的争议,暴露出我国水生珍稀物种保护机制存在责权利不明确的问题,法律和行政边界亟待厘清:须进一步明确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产权归属的界定原则,是谁驯养谁拥有,还是统一归属国家;须进一步明确水生珍稀物种保护责任主体,明确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和边界。此次的中华鲟死亡事件已经暂时告一段落,无论是否还有遗留争议,都希望未来地方有关部门能真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