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生态补偿制度促地表水断面水质大幅提升
新华社合肥12月18日(记者吴慧珺)近日,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去年年底,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安徽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监测效果显示,生态补偿实施以来,断面水质持续向好,今年前三季度生态补偿断面水质类别提升311次。
据悉,污染赔付与生态补偿计算方式是按照断面属性,以环保部、省环保厅确定的监测结果,每月计算污染赔付、生态补偿金额。跨市界断面由上、下游市分别进行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其余断面由责任市、省财政分别进行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左右岸分属2个责任市的断面,污染赔付、生态补偿金额平均分配。
断面水质超标时,责任市支付污染赔付金。1-10月,安徽因断面水质超标,共产生污染赔付金1.305亿元。其中,10月份,安徽全省121个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中,赔付因子超标断面9个,产生污染赔付金合计750万元。
断面水质优于目标水质一个类别以上时,责任市获得生态补偿金。1-10月,安徽因断面水质提升,共产生生态补偿金1.9975亿元。其中,10月份,水质提升断面44个,产生生态补偿金合计2575万元。
“每月生态补偿资金的多少,侧面反映了各市水污染防治的效果如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补偿实施以来,安徽地表水断面水质持续向好,前三季度生态补偿断面水质类别提升311次。
下一步,安徽将探索推进市内县域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争取2019年底前沿江市内县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