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首批中央环保督察已问责298人
原标题:第二轮首批中央环保督察已问责298人
本次督察发现,中国化工集团贵州天柱化工有限公司原料破碎车间无任何集尘措施。 生态环境部供图
本次督察发现,贵州天柱化工有限公司渣场管理混乱,钡渣未经任何处置或检测,直接送入渣场填埋。生态环境部供图
生态环境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目前第二轮首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完成进驻,截至8月25日,已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556人,问责298人。另外,针对首次纳入督察范围的央企,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央企典型案例触目惊心,督察反映出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督察已约谈党政干部1556人
刘友宾介绍,2019年7月10日至8月15日,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顺利完成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中央企业的督察进驻工作。
截至8月25日,各督察组共受理转办群众举报18868件,被督察地方和中央企业已办结8385件,阶段办结5403件;立案处罚2362家,罚款13659.9万元;立案侦查79件,拘留57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556人,问责298人。
督察查实了一批工作不实、责任不实、效果不实,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截至目前,已曝光典型案例16个。对已经转办、待查处整改的群众举报问题,各督察组均已安排人员继续督办,要求被督察地方和中央企业盯住不放,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确保群众举报问题能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回应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诉求。
目前,各督察组正在开展督察报告起草、移交案卷梳理等工作。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将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交换意见,向被督察地方和中央企业进行反馈,并按照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进行问题移交。
央企被批缺失环保责任传导机制
在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央企被首次纳入督察对象。近日,督察组陆续发布典型案例,中国五矿和中国化工不少环境问题上榜。在典型案例中,央企被指子公司长期存在侥幸心理,对督察问题虚假整改,集团公司缺乏环保责任传导机制,没有承担起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等。
刘友宾昨日表示,央企纳入督察范围充分体现了对企业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视,根据对象不一样,督察方式上有所侧重,督察央企更多强调是否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并促进高质量发展。
“我们已经公布了一些案例,触目惊心,有的企业虚假整改,群众反映强烈,这反映出央企在生态环保方面还存在认识上以及压力传导不足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注意。”刘友宾说,央企是保障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力量,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方面应该率先垂范,做表率、当标兵,为其他企业带好头。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会督促央企与地方政府共同行动,进一步压实责任,解决督察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央企真正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和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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