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中国——70年中国面貌变迁述评之三(2)
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们在这次会议上,对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审议。
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人民意愿成为国家意志,为国家发展擘画蓝图,凝聚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奋斗,这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过程,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体现。
70年来,我国不断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使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意愿的制度更加健全、形式更加多样、渠道更加通畅。
“我从农民工中来,每天都在和新生代农民工打交道。”“95后”代表邹彬在全国人代会上积极为农民工代言。与西方不少议会由权贵精英组成不同,中国的人大代表来自五湖四海、各行各业。
数据显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一线工人、农民代表占到了代表总数的15.7%,与上一届相比提高了2.28个百分点。更多基层的声音能够进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立法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制度更加健全,有力保证了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要看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1979年冬,北京寒意正浓,人民大会堂内气氛热烈。一顿特殊而又普通的火锅宴在这里摆起来。
正是在这次“火锅协商会”上,五位工商界元老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发展开放长江航运、发挥知识分子作用等建议,并很快形成了相关国家政策举措。
1982年,全面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施行,首次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政治协商制度的地位。
《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显示,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政协共开展2000多项视察调研,收到135111件提案,立案124868件,编刊及转送社情民意信息11688件,大多数提案的建议得到采纳和落实。
社会各界都能有效参与政治生活,基层群众得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这就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真谛。
2019年3月9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湖南代表团会议上,邹彬(右)与其他代表交流。 新华社记者 王毓国 摄
让每个人智慧闪光,民主更有活力
8月的北京,骄阳似火。
北京市市、区、乡镇三级1万余名人大代表走进街道、社区,就《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如此广泛的意见征集,只因垃圾分类关系千家万户,牵动千万市民的心。
大至宪法修改,小至垃圾分类,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70年来,这样生动而质朴的民主实践图景,在神州大地上,每天都在发生。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还权于民,废除保甲制度,建立居民委员会。从那时起,实践“人民民主管理城市”理念的居委会制度取代了保甲制度。
如今的中国,城乡基层民主有序发展,以城乡村(居)民自治为核心,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建立。
倾听人民呼声,顺应人民期待,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调动人民积极性,让民主更有活力。
在浙江,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正在全省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