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改革有了新路径(政策解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我国为何要试点布局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企业将享受哪些政策“红包”?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产教融合改革由“破冰期”迈入“深水期”
为更好地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全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并通过试点,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借鉴的经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统筹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等3类试点对象,就是要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新路径新机制。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主任陈锋认为,提出“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推进机制,明确“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以重点带动全局,标志着深化产教融合改革正由“破冰期”迈入“深水期”,成为引领新时代教育、人才、产业、经济变革的战略方向。
城市是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是改革政策落实的主节点。
“将各项改革任务压实下沉到各个地级城市,目标是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是要构建产教融合改革的“基本盘”。在试点数量上,不宜“堆盆景”,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占有一定比例,体现一定代表性。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我国地级以上城市,中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校生人数10万人以上的有100家左右,全国500余家国家级开发区绝大多数也位于地级以上城市。
“选择50家城市开展试点,完全具备相应软硬件基础支撑。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将覆盖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0家城市综合平衡,除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每个省、自治区重点打造1—2家改革标杆城市。”该负责人说。
注重发挥开发区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集聚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那么,试点行业与企业怎么选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释:原则上每个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至少选择3—5个行业开展试点;初步考虑力争每个试点城市建设培育1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带动其他地区建设培育5000家以上企业。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我国共有2543家开发区,其中国家级开发区552家,省级开发区1991家。在建设实施中,要注重发挥开发区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集聚作用,努力争创“千区万企”的有利局面。
试点工作将与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公共服务“补强提”工作有机结合。《实施方案》提出,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家政、养老、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被选为试点的企业将享受哪些政策“红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