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起“高压线”,扎紧制度“笼子”(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2-19 07:06:48
浏览

  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一根本职责。辛鸣建议,首先要强化政治建设,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其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业务能力,从专业化角度提升业务素质,全面系统掌握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相关制度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纪检监察工作;此外,还要聚焦“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把握中心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得到刚性运行。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近年来,党中央制定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批准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戴上了“紧箍”,有力保障了监督执纪在制度范围内进行,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程序化、制度化水平。

  “对于党中央制定的监督执纪、执法各项法规制度,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确保权力得到充分有效制约。”宋伟认为,要继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自律意识,通过多种教育方式提高其思想认识,从思想层面抵御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同时,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腐败分子的惩处,架起“高压线”,坚持“零容忍”;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下大力气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实现全党上下风清气正、海晏河清。


  《 人民日报 》( 2020年02月19日 12 版)

(责编:马昌、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