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和科学施策“两手都要硬”(2)
当前我们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面临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不健全不完善,相关机构设置重叠掣肘、权责交叉又不能做到无缝连接,管控调配处置保障等工作缺精细、缺实操,基层执法施策有些简单随意等问题。此外,政府、社会组织、公民在突发应急事件中的权责角色还不够清晰,相互之间配合不够,没有充分体现社会共治理念。
通过这次大考,对政府、社会、公民共同参与的共治做出了一次大的检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合理发挥。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如何进一步落实共治,建立和完善政府、社会组织、公民共同参与的共治体系。政府是主导,但不是万能的,不能唱独角戏,要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参与。
其次,在此类事件应对过程中必须把尊重科学、敬重专业放在重要位置上考量,依法治理和科学施策要并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将科学放在第一位。同时,决策在推进的过程中,要依法管控、依法规制、依法行权、依法遵守。
对此,我认为应当在国家层面建立全民普及知识教育体系,依托各种基层组织和教育机构,开展全民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教育活动,少些口号,多些实招,提高国民的应急能力和健康素养。
高长见:健全公共卫生法治是提高疫情防控能力的必由之路
通过这次疫情,可见我国公共卫生法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健全公共卫生法治是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保障,是提高疫情防控能力的必由之路。建议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健全突发重大疫情防控法律体系。比如进一步完善疫情信息采集、上报和披露的规定,明确疫情信息采集、上报和披露的条件、程序、参考标准;进一步规范政府疫情信息公布的标准、时间、方式等,避免出现瞒报或延报空间;进一步完善传染病分类等级及其对应的应急措施等等。
莫纪宏:根据疫情防控实情优化,实现良法之治
通过这次疫情,目前法律体系中尚待改善之处也有所体现。从远期来看,有必要根据疫情发生及防控的实际情况,对现行法律体系进行优化升级,从而不断优化与完善,实现良法之治。建议对疫情期间劳动、交通、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文件进行科学研判后,将具有普遍适用性的部分通过立法固定下来,为未来的社会实践提供更加精准、精细的制度支撑等;建议进一步抓好生物安全立法,加强对野生动物的法律保护,强化对实验室用的生物及数据的严格管理;建立医疗责任豁免制度,鼓励医务工作者积极探索有助于尽快控制疫情、医治好患者疾病的医疗方案等等。